老人还是不太放心,让一个女人将他扶坐起来:“你活动一下,看看有没有被伤得特别严重的地方,得赶紧处理一下。”
卫淮动了动手脚,感觉活动自如,除了右小腿上特别疼在流血以外,别的地方,觉得有几处火辣辣的,并没有太大的问题:“应该没什么大事儿!”
老人微微点了点头,冲着卫淮竖起了大拇指:“是个爷们,不少人见到这么些青皮子,唯恐躲不掉,你还敢上前去打,有胆量,这可是青皮子的头领,也就是汉人说的狼王。”
“狼王?”
卫淮有些诧异,在他看来,这只青皮子,也只是比别的强壮一些罢了。
老人点点头:“要不是你把它弄死了,那些青皮子不会就这么轻易散去,搞不好今天晚上,你我怕是得交代在这里。”
随后,他又感叹:“年轻好啊”
这种夸赞,在卫淮看来,是这次打青皮子最大的收获,这相当于是一种肯定。
在给他蛤蜊油的女人搀扶下,卫淮站了起来。
孟辉举着火把在看那只被卫淮最后砍死的青皮子,齐腰的位置,被砍得血肉模糊。
老人也看得咂嘴:“你这是跟青皮子有多大的仇啊,砍了那么多刀。”
卫淮苦笑:“大爷,不瞒你说,我其实是急了,又不敢放了它,第一次面对青皮子,我心里慌啊!”
老人笑了笑:“正常,以后经历得多了,就不慌了,跟野物打交道的胆气,都是锻炼出来的。”
在卫淮不远处还有一只狼,早已经没动静,是卫淮用斧头劈中的那一只,斧口砍在了脖子上,流出的血液,拖拖拉拉挣扎了好一会儿,弄得到处是血。
一共来了八只狼,死了三只,才落荒而逃。
但卫淮还是有些担心:“大爷,那些青皮子,还会不会来?”
大爷一瘸一拐地四处搜寻,将那把掉在雪地的老洋炮找了回来,肯定地说:“不会来了!”
卫淮又问:“那驯鹿咋办?”
“只能明天去找!”
“你的腿咋样了?”
“腿被驯鹿踩了一下,只是破皮,骨头没断,没什么事儿,腰被扭了一下,也不要紧,休息几天就好了。”
第24章
一支老枪
安布伦也跟着女人们过来,在卫淮被馋着一瘸一拐地往回走的时候,她伸手拉着卫淮右手,默默地跟在旁边,小手紧紧地拽着,不时昂着小脸看着卫淮。
“我没事儿!”
卫淮伸手捏了捏她的小脸蛋。
他被送回浓突汗的撮罗子,里边的篝火早已经熄灭,几个女人从她们守着的篝火里分了些燃烧的柴火过来,又往里面添补了一些木柴,很快,撮罗子里的篝火熊熊燃烧起来。
老人要给卫淮看伤,安布伦暂时被女人们领走,只是留着孟辉、孟明两兄弟在这里使唤。
撮罗子的门关好后,卫淮脱了衣裤,趴在床上。
老人打着手电在他被咬的各处看了一遍,长长舒了口气,伸手在他屁股蛋上啪地拍了一下,弄得卫淮一脸古怪。
这都好些年没人动过他屁股了,也只是在小的时候被自家哪个前几年没能走出猪圈的妈老汉儿用巴掌打过,更多的时候招呼他屁股蛋的是竹条子。
思绪微微的恍惚过后,他又微微笑了笑。
只听老人笑着说道:“没事儿,好几处都只是清淤,有两三处破皮,最严重的就是小腿上挨的这一下,两个牙齿眼,但不是很深,上点药,我熬点药汤给你喝下去,养上几天就没事儿了。”
卫淮也有些意外,自己被咬了好几下,居然只是点轻伤。
但很快他就明白了:“我穿的厚!”
又是棉衣棉裤,又是军大衣的。
别的不说,单是大坡公社老徐给他新做的棉衣棉裤,本就是厚实的过冬衣物,再加上军大衣……那些青皮子尽管牙齿尖锐,也不是那么容易咬破。
两样东西,给卫淮提供了极好的保护。
那些清淤和两三处破皮,更多的是被青皮子咬下来的时候,在强大咬合力之下给挤出来的。
至于小腿上的那伤口,纯粹是军大衣没能遮住。
可惜的是,那件质量极好的军大衣,被撕破了不少地方,棉花外翻,弄得破破烂烂的,怕是得好好缝补一番才行。
不出意外,老人用来给卫淮治伤的是马粪包,在小腿伤口糊上马粪包粉末,用块布给缠上。
另外,他还让孟辉去他的撮罗子里拿来一瓶跌打酒,将手在篝火边烤烫以后,倒出一些在手心搓上几下,然后按在卫淮那些清淤的地方使劲地揉。
几处清淤揉过之后,他让卫淮赶紧把衣服穿起来。
随后,他又将跌打酒瓶子递给卫淮:“帮我把腰也擦擦!”
卫淮接过跌打酒,也学着老人的样子,双手在火上烘烤,感觉手心烫得受不了了,才倒出跌打酒在手心揉一下,正准备按到老人的腰上揉的时候,忽然一下子愣住。
老人掀起苏恩,拉开衣物露出的后背上,靠近臀部的位置有好几条狰狞的痕迹,一看就知道是被重伤后愈合留下的。
他将手上沾染的药酒按在老人身上揉着的时候,问:“大爷,你身上这伤……”
“腰往后到屁股上的的那些伤,是大炮卵子伤的。大炮卵子也就是公的野猪。
为啥叫大炮卵子,你看它屁股下边,鼓鼓囊囊的两大团,说的就是那个,种猪总见过吧?跟那差不多,那家伙,比拳头还大。
那是我年轻时候跟族人打围,遇到的一只在山里游荡的孤猪,得有四百来斤。
成年的公猪都会离开野猪群,四处游荡,成为孤猪,到了发情的时节,又会寻着别的猪群合并进去。
当时我用的,还是毛子那边过来的安达带来的水连珠枪,安达,就是做买卖的人,来山里寻着我们迁移的路线,带来货物,交换我们手中的药材、皮毛。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用的是连珠枪,加上上面的刺刀,有能有我个子那么高,很好用的枪,能压五发子弹,嗯,准确的说是四发子弹,要压进第五发,最上面的那一发必须推入弹膛。
那时候这种枪很多,大多是毛子淘汰下来的,我用两张紫貂皮换的,后来国币三十元就能买到一支,但子弹也不便宜,一发就得花国币三毛五分钱。”
老人说这事儿的时候,一脸缅怀的样子。
卫淮没有打扰他,使劲地帮忙揉搓着他的后腰。
老人长长叹了口气,接着说:“那支枪跟了我好些年,开枪的时候,枪声就像水珠落在盘子里,是真好听,威力也是真的大,只要打准了,就没有它打不死的山牲。
坏就坏在,这枪比较重,得有八九斤的样子,没办法长时间端枪,得要很大的手劲才行。更麻烦的是,枪太长了,不太方便在穿山。
我那次差点被野猪给弄死。
那时候,安达很长时间没来营地了,子弹缺乏,出猎的时候,一个人只分到三颗子弹,打了两天了,枪里只剩下一发子弹,那只孤猪被五条猎狗圈住的时候,我那一枪没能打中要害,把它当场打死,孤猪发狂从猎狗群中挣脱出来,就朝我冲来。
我本来寄希望在猎狗身上,看它们能不能圈住,也希望族人能开第二枪打死它,结果,猎狗没能圈住它,族人的那一枪也没打中,我就只能跑。
没跑多远,刚碰到棵树准备往上爬,大炮卵子就追到屁股后边了,被他撅得,整个人都飞了起来,云里雾里翻了两圈落地,还没爬起来,屁股上又被它挑了几下,枪也被干废。
幸好族人开了第三枪,打中它脑袋,才把我救下来。
那一次,我休养了大半年才能下地走路。
至于背上的伤,是鞭子抽的……”
“背上还有……鞭子抽的?”
卫淮将他的衣服掀得更高一些,看到一条条纵横交错的伤痕,密密麻麻地布满老人大半的脊背:“这是咋回事?”
“是那些小龟子干的,它们来到东北,到处派人到在山里的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的乌力楞里边来,逼着我们去集训,为他们所用,去毛子那边探查啥的。
这些伤,就是我逃跑的时候被逮到给吊起来打的。”
老人说到这事儿,哪怕过了快三十年了,心里依然愤懑无比:“那就是一群彻头彻尾,毫无人性的畜牲。”
这些事儿,卫淮虽然没机会参加,但也听老辈人说了不少,一桩桩,一件件,简直丧心病狂,他也跟着骂了一句:“禽兽不如。”
“我也算报了仇了,后来找着机会,干掉过好几个小龟子……他们的尸骨,只配当草木的养料,野兽的粪便。”
老人又咧嘴笑了起来。
第25章
藏心底的秘密
“你呢?”
跌打酒擦过,老人整理好衣服,给自己腿上被驯鹿踩踏得破皮的地方抹了些马粪包粉末,开口问卫淮的情况:“咋跑到这山里边来了?”
早上绰伦布库他们出猎的时候,卫淮跟他们讲过,老人不在场,并不知道。
卫淮只能又将之前跟绰伦布库他们说过的那些话,重新说了一遍,反正就是在蜀地日子过不下去了,跑大坡公社讨生活,路上遇匪徒,毁了身份证明,又在砖厂碰到被人陷害,成了盲流。
当然,卫淮有自己心底藏着的事儿,不能说出来。
其实他很清楚,一切的根源在一顶帽子上。
那是一顶卫淮家祖上传下来的童帽——十八罗汉帽,一直被视为家传宝贝。
十八罗汉帽,是早年间比较流行的一种孩童戴的银饰帽子,在侗族人家比较常见。
如果只是件普通的银饰帽子,问题不会太大,问题是,这顶帽子上的那些饰品,都是金的,而且,不是那种只是薄薄一层的金皮饰品。
卫淮小时候顽皮,不懂事儿,翻箱倒柜的时候见过那顶帽子。
帽子毛茸茸的,摸上去很是舒服,帽沿有两层金饰,上层有十八罗汉,下层有十八朵梅花,后来知道取十八罗汉护身,一切鬼神莫近的意思。
帽子两鬃各配一个弯月金饰,下面各有一个金狮挂着,帽子后边系着十一根短金链,末端缀着金铃、葫芦、四方印、仙桃、金鱼、鹰爪等。
这些东西,可都是实心的,抓在手里沉甸甸的,份量不轻。
卫淮还记得,当时自己将这顶帽子戴在头上,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双亲脸色都变得煞白。
也是那一次,卫淮被父亲捂着嘴在家里狠狠地打了一顿,让他再三保证,决不能将家里有这样一顶帽子的事儿往外说,会引来灾祸。
从那以后,卫淮再没见过这顶帽子,不知道被父亲将那顶帽子藏在什么地方去了。
但卫淮没往外说,不代表外人不知道,他的祖上发达过,只是后来没落了,还是有人知道那顶帽子的存在。
到了翻旧账的时候,一家子也没能避过,被人拿出来说事儿。
于是,父母多次被拉去开会,赶进了猪圈。
东西当然没有交出来,因为交出来的结果,只会是将扣在头上的帽子变得更沉重,事情就这么拖着,只想着拖一拖就过去了。
随后,家里的房子被分给了别人,家具之类也被搬空,啥都没了,双亲也没能挺过来。
事情可不会就这么完了,那么好的东西,总有人盯着,开始找卫淮探询那顶帽子的下落。
那时候,他不过十二岁。
他当然知道那顶帽子的下落,父亲临终前悄悄告诉过他。
但能说出来吗?
不能!
相反,不说出来,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何况,双亲都付出了命的代价,更不能交出去,也不愿交出去。
但是,那几人并不打算就此放过……
离开,成了卫淮最好的选择,恰巧舅舅田坤来探亲。
远行的原因,日子艰苦是其一,避灾才是最主要的。
就如绰伦布库所说的那样,这时代的沙子,对于普通人来说,就是一座座大山。
想挺直腰杆,太难。
这些年,人性的疯狂,他见过不少,也听过不少,莫说他一个小农民,比他能耐大了去的人多了,还不是照样被拿下,无关怂与不怂,时势如此。
如今出来了,唯一能做的,只是深深记住那几个名字,等待有朝一日。
只是这有朝一日……
这一晚,一老一少在火堆边说了不少话,更多的时候,是卫淮在问老人那些年的过往。
孟辉、孟明两个小家伙也在火边听得起劲,不舍得回去,干脆跑回自家撮罗子,提了些灰狗子肉就又跑了回来,穿上桦树枝,在火上烤着。
过来的时候,连带着把在那边不肯睡的安布伦也带了过来。
女人们很忙碌,那三只打杀的青皮子被拖回来以后,她们得抓紧时间,连夜进行剥皮,不然哪怕在撮罗子里面放着,到了明天,也会被冻得僵硬,到时候剥皮会变得很麻烦。
抹了盐的灰狗子被烤得黄生生的,卫淮和老人也都吃了一只。
但话说得来了兴致,就觉得这肉不够吃了,卫淮干脆将孟辉哥俩送来的鱼拿了一条进屋,打理出来以后,砍成几段在火上烤着,又给老人倒了碗果酒,边吃边聊。
在聊天的过程中,卫淮知道了老人的名字:吉若。
吉若,因为老人小时候性格古怪而得名。
他的汉名叫孟金福,是绰伦布库的父亲,年轻时候,可是纵横山林的好手,鄂伦春族人里,出了名的老猎人。
而那个卫淮还不知道名字的鄂伦春青壮,是他的第二个儿子阿什库,汉名孟振华,媳妇儿是另一个乌力楞的女人,他也一直住在那边,孟辉孟明是他们的儿子。
这个冬季狩猎,乌力楞人手不足,一家子才被哥哥孟振邦给叫了回来帮忙,跟孟金福临时住在一起,这次他们四人出猎回来,就已经临近春节了,得返回他们的乌力楞。
卫淮这才弄明白,这乌力楞其实只有三户人家,孟金福、绰伦布库两口子和女儿算一户,去年结婚的希克腾小两口和那婴儿算一户,浓突汗爷俩是四三户,连上孟金福老爷子,也才八个人。
几人都吃过鱼肉,喝过鱼汤,安布伦总算安心睡下,孟辉和孟明被他的母亲叫回去睡觉。
之前睡过一阵,卫淮和孟金福也不觉得困,聊的时间也长,不知不觉,天光放亮,孟金福才回了自家的撮罗子。
营地里又开始繁忙起来。
孟金福和卫淮两人腿脚都有伤,寻找驯鹿的事儿,除了希克腾的媳妇儿要照顾孩子留下,其余三个女人和孟辉、孟明都出去了。
本来卫淮还担心野兽的事儿,但听孟金福说,把驯鹿赶回来,是女人们常做的事儿,不用担心。
至于狼群,昨天晚上狼王被打杀,短时间内不会再来了。
幸好,昨天晚上的雪,在青皮子被打跑后没多久就停了,雪地上有驯鹿逃跑留下的那些蹄子踩出来的雪窝子,找到它们不难。
卫淮自己帮不上忙,也就没多说什么。
听着她们的叫唤声逐渐远去,他只是一瘸一拐地去围栏边,将自己那把没派上用场的渔叉给找了回来。
经过孟金福撮罗子的时候,又看到他在火堆边捣鼓那两块木片,好奇地钻进去撮罗子询问:“大爷,你这是在做啥呢?昨天就看到你在捣鼓了。”
“我在做打猎用的弓!”
见卫淮进来,孟金福往火堆里添加了些木柴,又拿起刀片仔细地刮着木片,相互比对。
“都有枪了,为啥还用弓啊?”卫淮有些不解。
老人摇摇头:“枪有枪的好处,弓有弓的用法,看怎么用,我们鄂伦春人,祖祖辈辈打猎,最开始就是用弓箭、扎枪这些东西,后来有了枪,弓箭也没放下,总有用处,可别小瞧了它。
再说了,子弹可不便宜,也不容易买到,在山里,可舍不得胡乱使用,弓就派上大用场了,自己在山里取材就能做的东西。”
卫淮记得昨天绰伦布库他们出猎,带了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之外,还带了扎枪、弓箭,他觉得,自己在这山里讨生活,也该有把弓。
于是,他冲着孟金福笑笑:“大爷,能不能教我也做一把?”
第26章
攒钱买枪
听到卫淮想要弓,孟金福看出了他的意图:“爷们,你这是想学跑山打猎这一行?”
卫淮一脸诚恳:“大爷,我没别的手艺,确实想学。”
孟金福看了看卫淮,低着头继续用刀片刮着手中的木条:“这跑山打猎可不是啥享福的事儿,不容易啊!”
“我别的能耐没有,就能吃苦!”卫淮赶忙补充一句。
孟金福又抬起头看了眼卫淮,将手里的家伙什放下,叹了口气:“这就不是能不能吃苦那么简单。我们营地里也来过不少汉人,在他们眼里,觉得跑山进林子,那就等于游玩。
那家伙你看看,冰天雪地,河流山峦都是风光,溜达溜达多好啊,隔三差五响两枪,还能见着点东西,又有野味吃,在吃的同时皮毛还能卖钱,是不是很美啊?”
他冲卫淮笑笑,不待卫淮说话,他接着又反问:“事实上是这样吗?”
卫淮没有说话,静待他的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