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一家人热热闹闹的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舅妈有些八卦的问林笙,“有你男朋友照片吗,快先给我瞧瞧,我看看跟上一个比长得怎么样。”
林笙很快抓住了重点,“上一个?”
舅妈挑了挑眉毛,“就是去年过年的时候火车上那个小伙子,你舅妈我又不是傻子,也就你们自己以为演技好的很。”
既然早就被舅妈看出来了,林笙也就没有否认,只是说,“不是一个风格。”
林笙找出照片来给舅妈看,舅妈一看就乐了,“笙笙,你可真有舅妈我当年的风范,眼光真不错,这个男孩子长得真俊,不比之前那个差。”
说着又看向江思柔,“你见过柔柔男朋友照片没,她现在谈的那个长得也不错,我跟你们说啊,不管是谈恋爱还是结婚,就是要找长得帅的。”
接着跟林笙说,“你看看你舅舅,年轻的时候就长得帅,有时候惹我生气,看着他这张脸都能原谅几分。”
听着娘仨儿在讨论男生的长相,舅舅一点也参与不进去,只能在旁边默默憋出一句,“肤浅!”
第二天上午,方时序很早就来了,来之前还问过林笙舅舅舅妈喜欢什么样的礼物。
到了楼下之后,是林笙和江思柔去接的他。
他买的东西三个人都差点没拿过来,有给舅舅买的酒和茶,给舅妈买的首饰护肤品,还有给江思柔的签名照和演唱会门票,甚至连江百万都得到了玩具和罐头。
方时序本来就是一个细心又妥帖的人,跟舅舅和舅妈聊天,什么话题也能接上,中午做饭的时候,还一个劲的去厨房里帮忙,也做了两道拿手好菜。
就这么一个中午下来,舅舅舅妈就对林笙的这个新男朋友喜欢的不得了,甚至连江百万,都开始对着他摇尾巴。
吃过饭后林笙去送他,两人在小区的公园里走了走。
“明天早上我来接你?”
林笙摇头拒绝,“明天我要和柔柔出去玩。”,说着看向方时序,“不过我可以给你一个做我们两个司机的机会。”
方时序没忍住抬手敲了敲林笙的额头,“我来这边你都不带我去四处逛逛的吗?”
“等后天吧,明天先带上柔柔,她下周课很多,就没空再出来玩了,再说我们好久没见了。”
“好吧。”,方时序只能表示理解,“那今天晚上呢,你不会要扔下我一个人吧。”
林笙本来是这样打算,但听到方时序这样说,就不好这么做了,“晚上吃过饭后,我偷偷出来找你,然后咱们去吃宵夜。”
方时序:“……其实你主要是想吃宵夜吧。”
林笙嘿嘿一笑,没有接话。
晚饭结束后,林笙借着去遛江百万的借口偷偷出门,却被江思柔一眼识破,不过她也没说,只说了一句,“记得回来给我带宵夜。”
虽然已经是3月中旬,但a市地处北方,白天已经开始暖和了起来,晚上还是有一些凉意。
出来后江百万的牵引绳就到了方时序手上,他一手拉着江百万,一手牵着林笙。
两人没有特定的目的地,就在小区附近随意的走。
天气回暖,
a市的晚上也开始热闹了起来,路边的小店里一个个都热闹的很。
两人一路走过去,林笙指着一家家店,一个个的介绍。
那家油条店,之前她和江思柔上学的时候经常在那里吃早餐;隔了两家是一家螺蛳粉店,有时候晚自习回来晚了,也会去那里吃宵夜;还有旁边的那家烧烤,夏天的时候,他们一家人常去光顾。
听着林笙的介绍,方时序好像走进了她以前的生活。
这天晚上方时序并没有待到很晚,只在小区周围散了一圈步就送林笙回去,路过那家烧烤店的时候林笙还进去点了一些烤串,是带给家里等着的小馋猫江思柔。
衣服
(小方正常版7)第二天林笙醒的很早,刚回国时差还没倒回来,但好在休息的足,丝毫没有疲惫的感觉。
林笙洗漱完后牵着江百万出去溜,还带了早餐回来,吃过早餐后林笙和江思柔就结伴出去逛街。
一整个早上方时序都任劳任怨地跟在两个女生身后,负责拿东西和付款。
在英国的时候,光是学业、项目还有一些学校里的活动就已经挤满了林笙所有的时间,没有时间出去逛街。
至少在方时序的印象里,林笙只去逛过两次,一次是和杨婉晴,一次是和billy,不过这两次都没见她买什么东西回来。
林笙是一个物欲很低的人,这是她上辈子的环境造就的。她吃饭不挑食,几乎没有什么特别讨厌的东西。在穿衣打扮上也没那么挑剔,只要合身、舒适就够了。
而方时序恰恰相反,尽管家里人对他的要求严格,但也是从小在富贵堆里长大的。
食不厌精,烩不厌细。连日常衣服的搭配都有讲究,什么衣服配什么表,什么衬衫配什么领带,什么西装配什么袖扣,都有一大堆讲究。
不过方时序虽然讲究,但也不是什么奢靡的人,甚至说在很多时候他明明可以享受身份带来的特权,但如果这些特权会给别人带来麻烦的话,他宁愿不做。
林笙曾经问过他这个问题,方时序也回答过,被他爷爷知道了的话会挨打的。
看来是家庭教育使然。
林笙和他在一起后,大部分的衣服都是他添置的,同样的还有搭配的配饰,琳琅满目的挤满了方时序家里改成衣帽间的客房。
直到现在为止,那个专属于林笙的衣帽间还在不停的添置东西,尽管那里面的衣服有一大部分林笙都没有动过。
这次也是一样,说是出来逛街,但其实是林笙一直在给江思柔看衣服。
“柔柔,你去试试这件。”,林笙从一排长裙里挑出了一件米色的方领连衣裙拿给江思柔。
另一边的方时序目光扫过一排排的上衣,拿出了一件绿底黑纹的方领长袖递给林笙,然后又从旁边的裤子里找出一条浅蓝色的喇叭裤,“笙笙,你去试试这一身。”
在看到那件上衣的时候,方时序就已经在心中想好了搭配。
看着颜色老气的上衣,林笙第一次对方时序的眼光有了些怀疑,“你确定?这个颜色的衣服穿起来能好看嘛。”
方时序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开口催促,“你去试一下不就知道了。”
林笙半信半疑的接过衣服,也进了试衣间。
片刻后,林笙和江思柔一块出来了。
江思柔没有穿林笙给她选的那条裙子,因为领口有点低,不太适合日常穿。
倒是林笙那一身都很合适,原本是很老气的颜色,在林笙身上却显得她格外的白皙,连江思柔也忍不住赞叹,“姐,你穿这一身也太好看了吧,像是九十年代的港星。”
“这一身衣服配珍珠的首饰好看。”,方时序也在一旁点头。
“真的吗?”,林笙还是有些不信,直到她自己走到镜子前一看,才知道江思柔和方时序两人都没有夸张。
照过镜子后林笙就决定要买这一身衣服,然后走过去又给江思柔选了一条裙子,是一条针织长裙。
江思柔去试了果然合适。
账是林笙结的,江思柔凑过去看了眼账单,是四位数字,连忙阻止林笙,“姐,这么贵,别买了。”
“不贵,你姐我现在有钱。”,林笙拉开江思柔的手,把账结了,“我在国外做了点投资,还是赚了一点钱的,房子车子买不起,几件衣服还是可以的。”
“真的?”,江思柔有些半信半疑。
“真的!我骗你干什么。”,林笙伸手推了推江思柔的额头。
但之后又逛了几家店,江思柔死活不肯再试衣服了。
中午三人在商场里吃了午饭,江思柔主动退出了三个人的队伍,还对着林笙挤眉弄眼,“下午你和时序哥去玩吧,我朋友找我有一点事。”
当然这只是借口,江思柔只是不想再做这个电灯泡了而已。
“去哪儿?”,方时序坐在驾驶座上看向林笙。
“嗯……”,林笙思索片刻后说出了一个a市著名景点的名字。
这个提议被方时序一口否决,“这些地方以后可以慢慢逛,现在我想先去看看那些对你很有意义的地方。”
林笙来这边也没有多久,对她本人而言最有意义的,可能就是她的高中了。
虽然是周六周天,但按照一中的教学强度也是要上课的,两人自然进不去,只能在旁边走了走。
方时序还在校门口旁边的墙上看到了林笙的照片,当然不只有她,还有自建校以来这个学校考入国内外知名大学的其他人。
一排排的照片被附了上去,很快就要站满一整面墙,因为林笙是最近毕业的一届,照片排在后面,所以很容易被看到。
照片上的林笙穿着一中的校服,梳着简单的马尾。
方时序走过去摸了摸墙上林笙的照片,还拿出手机拍了好多张。
林笙也凑过去,有些不解,“这有什么好拍的?”
方时序叹了口气,“有点遗憾没有和你在一个中学,不然或许咱们两个早就在一起了。”
“……你有没有考虑过,首先咱俩本来就不在一个城市,甚至连附近城市都算不上,还有,咱俩隔着两届,就算在一个学校,百分之八九十的概率也碰不上。”。
再说,就算两人真的在一个学校,那个时候她也不会选择和方时序在一起。
当然,这句话林笙没有说出口。
“所以别乱想了,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咱们两个现在能好好的在一起,已经很好了。”
方时序俯身亲了亲林笙的额头,“你说的对。”
Lucky(小谢正常版1)重要声明:小方线还没结束,插播一条小谢线。小方线和小谢线是分开的,是笙笙的两种选择,是三个人的不同行为造就的另一种结局。可以当成是两个不同的平行时空在109章进行了分叉,接在109章的内容之后。
自从接林笙的电话,谢寅的心情就一直不能平静,甚至隐隐有种预感,他如果不赶快行动的话,这个机会就会转瞬即逝。
挂掉林笙的电话后,谢寅马上打给了自己的助理,要他连夜把
Lucky带过来。
之后就一直等在门边,果然,临近半夜的时候对面的门响了,谢寅这才松了一口气。
好在刚好有合适的航班,第二天一早lucky就到了,助理带着
Lucky的一些必需品一块送到了谢寅现在住的地方,也就是林笙的隔壁。
第二天一早,林笙是被狗叫声吵醒的,其中还夹杂着几声用熟悉声音发出来的斥责。
林笙从卧室里出来,声音愈发的清晰,就在大门外面。
她走过去拉开门,一只超大只的金毛被骂的委屈的蹲在地上,而谢寅正在举着电话,不知道要打给谁。
屋内,林笙的电话响了。
听见声音,一人一狗同时朝她看来,都有些不敢置信。
谢寅还好,只是装出来的不敢置信,但lucky可不是,一个劲儿的朝林笙扑过去,还一直汪汪的叫着。
“怎么了?”,林笙开口询问。
谢寅挂断了手里正在拨号的电话,指了指林笙门口的毯子,有些无奈的说,“刚刚想出去遛一下lucky,但在我关门的时候它在你的毯子上撒了尿。”
林笙看向谢寅指向的地毯的一角,果然有些湿哒哒的,仔细闻的话,还有奇怪的味道传来。
“刚刚想给你打个电话跟你说一下这个事情,我以为你在那边,怎么突然回来了。”,说完这句话后,谢寅好像才意识到什么,有些小心翼翼,又有些欲言又止,“是因为昨天下午的事情吗?”
说完这句话后又像是不知道在给谁解释,“如果是因为那件事的话,你没必要生气的,是我不对,那个时候刚知道你和他在一起,而且感情还很稳定。”
“我太嫉妒他了,所以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可能也有些激到他了。”
“之后我们关系一直不怎么好,那张卡现在就在我屋子里,你拿去还给他吧。”
听到这里林笙没好气的说,“这是你们俩的事,别把我也牵扯进来。”
谢寅点了点头,“好,那我改天自己还给他。”
说着就要去拉已经蹲在林笙脚边的Lucky,
Lucky是只七八十斤的大狗,硬拉的话也是不怎么容易的。
僵持了好一会,
Lucky才不情不愿地从林笙脚边起来挪动了两步。
谢寅又看了一眼林笙的地毯,“我给你买一块新的吧,旧的这个应该是不能要了。”
林笙对这个倒是无所谓,之前她门口是没有地毯的,现在的还是之前方时序买的,现在她看着也有些不顺眼,“随便。”
明明是很冷淡的语气,谢寅还是努力压了压嘴,然后指了指楼梯,“那我先下去了。”
林笙点了点头,然后关上了门。
回到家先做了会运动,然后去洗漱,洗漱完后打开冰箱才发现里面空空如。
她已经在方时序那边住了有一段时间了,这边自然是没有任何食物的,林笙只在上面的柜子里找到了一盒不知道过没过期的麦片。
她翻过来一瞧,果然过期了。
正在犹豫着要不要出去吃的时候门铃响了,同时传来的还有lucky的叫声。
林笙去拉开门,果然还是谢寅和lucky。
林笙有些意外,“你怎么又来了?”
谢寅提了提手上的包装袋。
视线下移,林笙看到了他手里提着的包装盒,是一些饭菜。
“我猜你应该还没有吃早饭。”
林笙刚想拒绝,肚子就传来了抗议的声音,一时之间竟有些尴尬。
好在lucky替她做了选择。
谢寅一时之间没有拉住
Lucky的牵引绳,它从林笙腿边挤进了林笙的公寓,站在客厅里,朝着门口的两人叫。
好像在说你们两个怎么还不进来。
事已至此,林笙公寓的房门也已经被lucky撞开,她退开了挡在门口的身体,让他先进来。
在玄关换鞋的时候,谢寅随意的扫了一眼,没有看到多余的拖鞋。
林笙走到客厅后看到谢寅还没进来,疑惑的转头看去,看到了他的困境,又折返回去,在鞋柜的底层找了一双新的拖鞋给他。
谢寅弯了弯嘴角。
餐盒摆在桌子上,一个个的排开,占据了大半的桌面,全部都是林笙喜欢吃的。
林笙皱着眉头看了一眼,“怎么买了这么多?”
谢寅有些无辜的看了看四周,“我以为时序哥也在,所以买了他的份。”
林笙没有回答,但谢寅已经得到了答案,是一个让他无比满意的答案。
谢寅把袋子放到餐桌上,然后去卫生间洗手,在马桶边的垃圾桶里看到了一条被扔进去的毛巾,这让他的心情更好了。
洗完手后他看了眼镜子里的自己,发现自己眼角眉梢全是压抑不住的笑意,连忙掩了掩,至少别让自己的开心这么明显。
两人坐在桌上面对面吃饭,
Lucky早就跑到了林笙脚边,安静的趴着。
看着lucky乖巧又安静的样子,谢寅叹了口气,“
Lucky应该让你来养才对,平时在家里恨不得折腾死我,沙发都已经咬坏了一个,今天在你这里倒是乖的很。”
林笙低头看了一眼脚步的lucky,而lucky仿佛也感觉到了林笙的视线,从她脚边站起来,把头放到了林笙腿上,整只狗乖的很。
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它的头,“这就是之前被我和柔柔捡到的dolr吗?”
听到林笙叫他之前的名字,
Lucky也很热情的回应。
谢寅点了点头,“确实没想到还有这一出,当时lucky丢了后我找了很久,没想到竟然被你捡到了。”
“当初你刚离开我,多亏有lucky陪我。”
说到这里,谢寅的眼神有些黯淡,神情也看起来有些可怜,尤其是在现在,从小养大的狗都跑到了林笙的身边。
林笙没有说话。
愧疚(小谢正常版2)饭后,两人把吃完的饭盒收拾起来扔到垃圾桶里,没吃完的林笙收了起来,放到了冰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