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类别:游戏动漫 作者:程子执唐宇韵执 本章:第24章

    有人替宁浩叫屈,这么好的男孩,为什么却得不到幸福?其实,大家不用担心,一花一世界,一木一菩提,宁浩自有他的故事,而且后来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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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填《晚风》的坑!

    一个很虐的故事,还有些雷。

    不喜欢的朋友可以绕道!

    别骂小可啊,小可的神经很脆弱,又很敏感,最怕大家不喜欢!

    ps:感谢大家捉虫,记得提醒小可!

    《诺(《终是自在》番外)》人间小可

    作者:里的其他人物,大家注意看了会发现这些人滴,都是好孩子。以后有时间会试着写成长篇。

    搜索关键字:主角:陈诺┃配角:┃其它:

    文章基本信息文章类型:言情-现代都市

    A

    是夜苍凉

    人生是一个圆,不知道何时,茫然的人们又从终点回到了起点。

    轻柔的音乐、昏暗的灯光,香浓的咖啡,一切在惟美的浪漫中倾透出莫名的颓废。

    他坐在我对面,颀长的身体斜靠在沙发上,点一支烟,任烟雾将两个人缭绕。

    轻晃着手里的卡布基诺,只为看杯子里掀起的小小旋涡,咖啡与牛奶的香味顿时四溢,我微合着眼,贪婪的吸一口气。

    不用抬头,也知道他在观察我。不抬头,不是害怕他锐利的目光将我吞噬,而是害怕我眼中仇恨的利刃将他凌迟,而他死,我终究舍不得。

    将视线放到窗外,已是深夜,萧瑟的寒风卷起地上的落叶,在路灯下飞旋,凄凉而哀伤。路上偶尔有车驰过,载着不尽的萧索,驶向这个城市的灯火阑珊。

    我们座位不远处,一对情侣携着手离开,女的突然回过头,给我对面的男士惊艳的一瞥,“天啊!唐宇。”她甩开男友的手,夸张的捂住胸口,仿佛不这么做心会跳出来一般。

    他很客气的说了句“你好!我们在哪里见过吗?”

    女孩很兴奋,喋喋不休的说起他们曾经有过的相遇,他浅笑,一句“我都忘了!”让女孩顿时兴味索然。女孩跟男友离开了咖啡厅,看着他们的背影,我似乎看到一颗晶莹的心掉在这乌黑的大理石地板上,摔得粉碎。

    他还在盯着我,慢慢吐着烟雾,想用性感的身材和英俊的面孔迷惑我。而我早已不是多年前那个青涩小苹果,看惯了风花雪月,纸醉金迷,熟记“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的至理名言,我已不再轻易被他吸引。

    “回去吧!”我把已经凉了咖啡放到一边,不肯再碰一下。

    两个人都性格倔强,既然说了分手,谁也不会再回头。

    手机铃声大做,是卓云,我掩去面上冰冷的表情,换上一副虚伪的柔和,“在路上遇见朋友,一起喝杯咖啡。”不知道为什么要解释,只是想让对面的人明白,我与他的一切都成为了过往,无须彼此介怀。“不用,我开车了,马上回去。”

    挂断电话,与他说Beybey,就象在法国的凯旋门下两个人分手时他与我说的再见一样决绝。

    只有我知道,这个男人,曾经有过怎样的骄傲?

    就这样擦身而过,不再回忆,也没有怅惘。

    初冬,寒霜初降。冷,透彻心扉。

    卓云给我开门,看我瑟缩成一团,抱怨我穿的太少,有时候,他比我妈更象我妈。

    想起我妈,不禁鼻子发酸,或许今后再没有人象她那么慈爱的叫我诺诺了。卓云抱着毛毯出来,看我神色不对,问“是不是不舒服?感冒了?”

    我摇头,笑笑,把泪掩藏起来。我对自己说:“陈诺,你不能哭!”

    卓云凌厉的看着我,仿佛要看穿我。

    “我去洗澡!”逃开卓云的注视,泡在光洁的浴缸里昏昏欲睡。

    水由温转凉,感觉身体的每个毛孔都在拒绝这寒气的入侵,可是终究抵挡不住,或者根本不愿意抵挡。意识已经渐渐涣散。

    我希望永远这么沉睡下去,不再醒来,那将会是一个最完美的结局!

    清晨的阳光刺的眼睛直痛,金色的光芒穿透睫毛,进入瞳孔,我忙将眼睛闭上。

    “醒了?”卓云强睁着一双布满血丝的眼,望着我,他的样子好象整晚没睡。

    再次睁开眼,已经适应了一室阳光。

    “这是哪里?”

    “医院,你着凉了,发高烧。”卓云审视着我。

    我不说话。

    他不好再问,穿起外套,说:“我去公司,一会回来接你,好好休息!”

    一次着凉发烧不能永远赖在医院,终究要回家的,

    而,我,已没有家!

    认识卓云纯属偶然。

    从法国回来,发现偌大一个家只剩我一个人,死的死,走的走。

    拉着一个空的行李箱在街头徘徊,不知何去何从?

    死,不是没想过,可是,就算死了,又有谁会为我悲伤?

    一个人在昏黄的路灯下哭泣,泪水晕开了脸上的彩妆,活象个女鬼在夜半索魂。几个晚归夜行的花心男人过来搭讪,都被吓退。

    卓云是胆子最大的人,他看了我一会,没有问我为什么一个人在此哭的如此伤心,只是递给我一方半旧的手帕,说:“擦干净你的脸!”

    我认定这个男人与众不同,看样子,他是真的晚归,并不是特意来街头找一个廉价的妓女。

    住进他的家,才知道这个男人并不是真的绅士。

    满屋的凌乱,无处下脚,原来,他迫切的需要寻一名保姆。

    这样何尝不好?

    寄居在此,卓云一直待我很好。

    我替他管家,请了保姆,我只负责扮演好女主人的角色,而他,一切都由着我。

    卓云开着他那招摇的跑车直抵医院大厅门口,医院值班的保安不但不拦,反而频频致礼,这个男人有时候在气势上并不输给唐宇。

    卓云帮我开了车门,礼貌而殷勤。

    我冲他微笑,这个男人,如果你不认识他,一定认为他是个绅士。

    车门的玻璃上,粘了一个荧彩唇印,只有在阳光下才能看清楚,谁留下的呢?我胡乱猜想,卓云是否也开始对外发展他的彩旗阵营了?不得不承认,他有的是实力!

    用纸巾轻轻一拭,那印记顿时消失。

    茫然看着车窗外的景色,在所有陌生的面孔闪过,视野中徒留最熟悉的那个,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B

    前尘如梦

    “陈竞尧入狱,畏罪自杀;陈峥失踪。”他矗立在我面前,宣判了我父亲和哥哥的命运。

    顿时,脑海中一片空白,许久才想起要哭。

    “我妈呢?”她是无辜的,她甚至不知道她的丈夫和儿子在外边做些什么。

    “这几天,医院会宣布她心脏病发,不治身亡。”他语气平和,神色坦然,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关。

    “为什么不杀了我?不怕我找你报仇?”我已绝望。

    哈哈,他狂笑。“以为我不敢?”

    这个世界上没有他不敢做的事情,我坚信!

    “让我来法国就是为了对我的家人动手?”终于想通了事情的前因后果,我质问他。

    不回答就代表了承认。

    “谁是你的同谋?你父亲?你姐姐?还是都有?”

    还是沉默。

    “我要杀了他们,给我家人报仇!”我疯了似的往外跑,忘记了脚上没穿鞋。

    “回来,你这疯女人!”他抱住我,让我无法动弹。

    “想报仇,先杀了我!”一把乌黑的勃郎宁手枪扔到我面前。

    枪,我并不陌生,小时候真刀真枪都随手拿来当玩具。他知道,我能百发百中,这把枪给了我,他与他的家人将无法也无处逃脱。

    精致的小手枪对准他高贵的头颅,只要我一用力,这一切都将毁灭。

    “开枪啊!”他闭起眼等我触动扳机。

    我的手开始颤抖,心如死灰。“不,别逼我!”

    泪,漫过眼,湮没了心!

    枪响了,室内华丽的浴缸跟着碎裂,水淌了一地,几尾名贵的金鱼做了枪声的陪葬。

    他居然面不改色,冷漠的看着我,“你办不到,认输吧!”

    我跪在地毯上,嚎啕大哭。

    “这就是政治,是另一个江湖!牺牲在所难免,因为弱肉强食,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他蛊惑的声音在我耳边回响。

    我懦弱,任他摆布。

    绝食,并不是真的想恐吓他,只是吃不下。恶心,恨不得将心与肺都吐出来。

    他终于知道了。

    而我,终于做到了,杀不了他,却杀了他的孩子!

    豁出去了,因为抱着必死的决心,大不了,同归于尽。

    “我们分手,你走!”他决绝的说,两个人站在凯旋门下,就着落日的余辉各奔一方,从此再无瓜葛。

    这个古老的建筑无摧其坚,千百年来,它见证了多少情感的零落?多我们这一对不多!

    C

    死灰复燃

    相遇,发生的偶然。

    一刹那目光的交汇,让两个人的脚步都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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