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月回莫名有点鼻酸,这书生难得让他高看了一眼。他故意背过身去,不太友善地道:“我有条件。”
“我都答应。”宋牧川迫不及待地表明了态度。
“事成之后,谢却山我带走,你就当他死了,谁也别说,南衣也不行。”
宋牧川错愕了一瞬。
他想问为什么,可方才自己已经满口答应了,生怕露出一丝反悔的意思章月回便拒绝了他,哽住了。
“喊我帮忙可以,但我可不是一个大方的商人,断没有做事得不偿失的道理,更别说平白成全谢却山。他醒着太麻烦,我得先让他昏迷个一年半载,再寻一粒能忘却前尘往事的丹药给他喂下,叫他永远不能再见南衣。”
宋牧川听得眼泪汪汪。
章月回敲敲桌子,让宋牧川回神,又摆出一副潇洒的模样:“你要觉得不成也没关系,那我便不插手了。”
“我答应!”
现在他能求助的只有章月回,也只有这个人,能有本事与他里应外合,从刑场上神不知鬼不觉地将人救走。
宋牧川擅自便替谢朝恩做了决定,都这个时候了,再谈那些虚无的风花雪月显得多余,人活着才是最重要的,只要他能活着,他做多卑劣的人都无所谓。
“宋大人,你须得守约,不然我能随时反悔,将他杀了,再告你一个欺君之罪。”章月回扔下狠话,准备离开。
“章老板——”宋牧川喊住了他。
他没防备地回头看,以为宋牧川还要跟他讨价还价,却见他忽然悲壮地跪了下来,咚咚咚给他磕了三个头。
“章老板高义,大恩大德,宋某没齿难忘!”
章月回错愕地连连后退几步,甚至都有点语无伦次。
“你,你别给我来这套——一码归一码,你我各取所需,就是桩生意。”
章月回手忙脚乱逃也似的跑了。
真是受不了一点这迂腐的书生。
但他放心书生的人品,哪怕他心里可能在诽谤,这个棒打鸳鸯的坏人,但他只要答应了,就一定会守口如瓶。
而章月回也觉得,这样最简单,他不必向别人解释他还有什么用心良苦。
甚至也称不上什么用心良苦,他做事从来循的都是他的私心。
在这个飘摇的王朝,什么事都得不到圆满。他烦了,他就想看点绝境生花、枯木逢春的美梦。
哪怕他不愿意承认,但事实就是那样,谢却山身上好像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他把自己活成了神像,那些看到他的人,都会成为他的信徒。
倘若世上最后一座神像坍塌了,远古的洪荒卷土重来,那人们千百年来的智慧、勤劳和勇敢,人们用血肉之躯维护和传承的精神,都将被颠覆,不值一提。
人要活着,也不仅仅要活着。
章月回自己都觉得可笑,可他无法忽视自己内心深处,同千万人一样最朴素的愿望。
这世界,得讲点公平啊。好人得长命百岁啊,不然十八层地狱里的孤魂们挤破头了要投胎做人有什么劲。
可他们每个人的立场不同,宋牧川已经妥协了一部分,他只要谢却山活着就够了,他能做的就那么多,但对于章月回来说,谢却山的清白,那很重要。
他不是在帮谢却山,而是在救六年前的自己,那个只是有一些叛逆,但无伤大雅的少年,他还在做着鲜衣怒马,一朝风流满京城的梦,然后就被无处可喊冤的不公碾进了泥土里。
他太困惑了,他的家人做错了什么吗?若是没有错,为什么会是那样的结局?他想不明白,也找不到答案,他只能让那个生出满心怨怼的少年消失,才能满不在乎地在活下去。是他杀了他自己。
其实他恨的从来都不是谢却山,而是只能打落牙和血吞的冤屈,在这个时刻,他终于发现了,承认了。
他找到了自己病入膏肓的症结,他也想救救那个少年。
但章月回很清楚,人要与时局斗,便如蚂蚁撼山,得付出千倍万倍的努力,更不要说,争的还是一份最虚无的清白。
可能只是被一点泥污了衣袍,世人却会说,除非黄河水清,否则不足以自证。
谢却山得“死”了,才能引发那些振聋发聩的呐喊。
他亦知道,有一个人跟他一样,哪怕喊到声嘶力竭,也要在千万人的唾骂里擂响反对的鼓点。
他狠了心,让她去,甚至一碗药让谢却山一直昏睡下去。他一旦醒来,就不会允许南衣这样不顾一切地为他的身后名奔赴,所有人只会在他的意志下沉默、妥协。
好人总吃亏就是因为这样,都愿意牺牲自己,成全别人。
那让他来做这个坏人。
后来,在南衣一意孤行要去汴京之际,宋牧川终于忍不住来问他,为什么还不能告诉南衣?
因为还不够。
哪怕所有人都以为,她只是蒲草,她做不到。
但这条路,她得走啊。不然,他们以后要怎么活?
独自吞下世道的不公,背负着污名,却什么都做不了,如过街老鼠一般活在哪个角落吗?
他比任何一个人都清楚,那样活着是什么感觉。这世上的可怜人那么多,就不必再多一个了。
他想要他们得救,想要这世道的黑是黑,白是白,想要南衣的余生能够苦尽甘来,如愿以偿。
然后他才能得救。
他又跟命运赌了一局,他要和她一起赴一场没有后路的冒险。
不,或许那根本不是赌局,而是一场面向命运虔诚的献祭和祈愿,他押上了所有,甚至是自己的生命,不计利益,不求回报。
倘若失败,那这世界本就没什么好活的。
可他很对不起她,他每一次癫狂地推入所有筹码时,总会给她平白带去苦难,她不知道,她为谢却山奔赴的这一切里,亦有他的偏执。
但她太勇敢了,那么难的路,她依然闯了出来。他曾误以为她只是渺小的飞蛾,后来才发现,原来她就是火光本身。
他在无边的苦海里被照亮了,他终于在那曲折的世事里低下了骄傲的头颅,他放下了手里那两头都是刃的兵戈,他放弃了伤害别人也不再去伤害自己。他很爱她,因为她是一个足够好的人,好到他能将一切别扭藏起的情绪,都寄托到她的身上。
他借着爱她为幌子悄悄爱着这个世界,她是他在这个世上唯一的出口。
他不必占有她,她已经拉了他一把,而他也早已有了归来的方向。
他其实如愿以偿。
但他还是要做那望川谷里的小神仙,他就是那道斜阳的奇迹,他在这片他从未踏足的土地上,同他们玩了个恶作剧。
他们要怀念他。他才是那个狡猾的人。
嘿,这人间,不算白来一遭。
番外
奔流到海不复回
乾定四年春,新上任的中书令宋牧川终于要成婚了。
年逾三十才头一次娶亲,这在昱朝的男子中实属罕见。新朝初建的时候,他说边境未定,无暇顾及儿女私情,于是一头扎进了朝廷的事务里,兢兢业业、鞠躬尽瘁地辅佐着新帝。
这几年,除了重振百废待兴的朝纲,最紧要的,还是与岐人周旋,寻求停战议和的时机。
双方几度谈不拢掀了桌,岐人打到长江边上,却在昱朝的奋起抵抗下无功而返,于是几度又坐回到一起,开始新的谈判。
岐人内部也出现了巨大的矛盾,自谢却山的身份被公之于众,重用他的韩先旺便被定罪流放,本如日中天的长公主完颜蒲若因重用汉臣而遭到质疑,纵然是宗室血亲,仍免不了被削去职权。
再加上议和这件事,完颜蒲若和在朝中占据半壁江山的旧贵族们秉持着截然不同的态度。完颜蒲若一改先前愿意谈判的态度,力求集结军力再战,一来是不敢小觑昱朝的战力,为了斩草除根,不能给他们休养生息、偏安一隅的机会,否则便是养虎为患,二来亦是她自己想要一雪前耻。但旧贵族们却认为占领北方就够了,打仗是劳民伤财的事情,连年征战国库也愈发空虚,此时应当求稳不冒进。况且疆土一旦南扩,势必要与汉人融合共治,推行汉制汉法,反而会引火上身。
更多一部分人,只是为了反对完颜蒲若而反对。
偌大的王庭终究是容不下一个能与男人们分庭抗礼的女人。
她只要出现一丁点的失误,就会引来更大的反噬。完颜蒲若本可以就此放手,退回去做她安逸的长公主,可她放不下自己的政治理想,仍想奋力一搏。她挣扎过了,试图力挽狂澜,最终兵败如山倒,于乾定三年的秋天被幽禁于公主府,一月后离奇去世。
有说她是抑郁自杀,也有说她是被政敌刺杀,最终成了一桩宫闱秘案,外人再也无从考究,但归根结底,这个传奇的女子是死在了自己人的刀戈之下,惨淡收场。
在完颜蒲若死后,和谈的阻力才彻底被清除。
在此期间,被岐人俘虏的太上皇郁郁而终,宋牧川力主迎回先皇灵柩,并要求岐人归还宗室。两方就条款不断拉锯,终于在长江以北的琅屏郡签订合约,划定边境界限,史称“琅屏之盟”。
次月,宋牧川亲任使节,率军迎回部分宗室与先皇灵柩,举国大丧。
这一次回来的,还有谢照秋。
那年她随南衣一起去往汴京,设计毒杀父亲谢铸后,自己却因中毒无法及时撤离,此后被完颜蒲若找到。也许是因为过去的一画之缘,完颜蒲若并没有怪罪于她,反而寻名医为她解毒疗伤。
此后,秋姐儿一直被软禁在完颜蒲若府上。
完颜蒲若并不伤害她,也没有必要伤害她,但是不能放人。她那样要强的性子,绝不可能将任何到手的猎物拱手相送,哪怕只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谢照秋。
谢却山和南衣几次跟宋牧川商量如何救秋姐儿出来,可是那时正值双方谈判的阶段,稍有不慎,可能会引起更大的麻烦,而秋姐儿也几次三番送回书信称自己性命无虞,他们只得将计划搁置,等局势稳定后再徐徐图之。
直到乾定三年的夏天,大约是觉察到大势已去,一生要强的完颜蒲若已在穷途末路,却大发慈悲地放走了秋姐儿,让她随归还的宗室一起回去。
谢却山和南衣随军出发,接阔别三年的家人回家。
自此,昱王朝的内忧外患总算有所平息,宋牧川在其中居功至伟,一路官至中书令,而他的宗族长辈之中,再次出现了催促他婚娶的声音。连昭帝都会不时过问一下他的亲事,吞吞吐吐地询问他是否有什么难言之隐。
到底是朝臣之首,行事不能太过离经叛道。
更何况,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对于宋牧川来说亦是山一样的压力。
他再无推脱的理由,一松口,事情便轰轰烈烈地推动起来,婚约那头,是一个哪哪都好的江南世家女子。
而下聘之前,宋牧川去了一趟沥都府。
南衣和谢却山依然住在沥都府里,藏身市井做着最寻常的一对夫妻。这两人都不是能闲得下来的性子,如今正着手帮秉烛司建立一套更为完善的情报系统。
岐人依然在北边虎视眈眈,谁也不能保证哪一天他们会撕毁盟约卷土重来,而在此之前,他们要做好防备。
同往常一样,还是聊公事。
意见相左时候,他与谢却山争得面红耳赤,可等到了一切敲定要走的时候,又觉得一阵空空落落。
谢却山已经习惯了每次告别时宋牧川泪满衣襟的这套流程,搞得他们就此别过这辈子都不见面了一样。
但他每次都不厌其烦地把宋牧川哄走,他的耐心源自他的愧疚,上一次离别,大概是给宋牧川留下了太深刻的阴影。
不过这回略有不同的是,谢却山送完人回来,递给南衣一只匣子,说这是宋牧川还她的。
打开一看,里头码着整整齐齐的银子。
南衣错愕地想了好一会儿,才记起在宋牧川最落魄的时候,自己曾借给他一笔银子。
这么不值一提的钱,以他们如今的交情,还需要还吗?
宋大人总是很客气,她甚至觉得……有些过分地见外了。
但还都还回来了,也不至于追出去塞回到他手里,只能将这烫手的银子收下了。
一抬眼,看到谢却山晦暗不明的目光,他大约是想问什么,但最终欲言又止。
离开沥都府的路上,宋牧川听到街头巷尾都在说着坊间越吹越神的一则流言:有一章姓富商的生意曾遍布大江南北,岐人长公主想要吞并他的财富,那章老板不畏权贵,与当时一手遮天的长公主赌了一把,只见他不紧不慢连设十局,言道自己只要输一局,便将所有家业拱手让给长公主。
长公主心觉荒谬,欣然同意,而后骰子盒一一打开,章老板竟十把都押中,堪称奇迹,不仅保住了自己的家业,还让岐人狠狠地吃了一个瘪。
百姓们听此奇闻,奉章公为“气运之神”,追捧章公的风潮从赌场刮进了千千万万户普通百姓的家中,甚至有虔诚者,立像设祠,求章公保佑,好运眷顾。
宋牧川只是微微一笑,他自然知道,谁是这些流言的始作俑者。
章老板生前喜欢热闹,她便用最热闹的方式,用他最喜欢的言语,让他被人们深深地记住。
她一直都是一个很温暖的人——不,是近乎炙热的人,有着一颗闪闪发光的赤子之心,那些靠近她的人,都会被她点亮。
宋牧川很为他的挚友高兴,他那饱经风霜的半生,最终落在了一个温暖的归宿里。
他很高兴。谢朝恩值得。
可不知怎的,他离去的脚步停驻在了那座桥下,经年的往事已经变得稀薄,却仍历历在目。曾经自暴自弃的他一头扎进冰冷的江水里,被她救了上来,一语喝醒。
他对那双拽着他往上的手,生出过不该有的妄想。
那些面对她时面红耳赤的瞬间,那些被她的勇气所感染的时刻,那些伸手可触,又唾弃自己所思非君子的懊恼。
他从没告诉过任何人,看似平静的举止之下,藏着多少暗涌。在他心里,世上没有比她更好的女子。
他以为自己能等到机会将爱意宣之于口,他忠于从小所学的礼义廉耻,将自己拘泥于方寸之间,总以为当下不是最好的时机。而自从谢却山对他晦涩地倾诉心事后,他便明白了,他和南衣之间才有着更为深刻、命定般的缘分。
他怅然若失,又如释重负,对于自己这点微不足道的情愫,他一直都很努力想忘掉。
可他依然近乎虔诚又卑劣地握着他们之间为数不多的羁绊,迟迟未归还她借他的那笔银子,就是想有一个能再去找她的契机。
时至今日,这些不见天日的私心,也该随着江水奔流到海,永不回头。
……
大婚那天,宋牧川府上宾客云集,觥筹交错。而宴席上,却摆着一张上满佳肴、斟满酒,却无客落座的桌子。
那是为庞遇,为谢小六,为章月回,为谢却山和南衣准备的。他的挚友们,有的再也来不了了,而有的是不能来。谢却山还活着是一个仅寥寥几人知晓的秘密。
人人看到那张桌子,都面露唏嘘之色。如今是大局已定,生活安稳,可每一个空了的位置,都在昭示着过去的惨烈。
喜庆之日,到底添了一抹哀色。
酒过三巡,有人酒意上头,望着那张空桌子,感慨起当年汴京城中意气风发的烟雨三杰,在座多是北地旧臣,无不潸然泪下,念起当年王朝盛世。而如今的北方,是大家望穿了眼,再也回不去的故乡。
没有人知道,汉人的马蹄是否还能踏过长江黄河,回到故土。
庆贺的酒,混着几分思怀和不甘,滚入喉间,一饮而尽。
夜半宾客散尽,已有几分醉意的宋牧川独坐于那张空桌前。
此去经年,好像只有他一人站在了山巅,高处不胜寒。
他对着空气落寞地遥遥举杯,这满目喜庆的红海也不过只是荒芜,他终于忍不住潸然泪下,却忽闻一道爽朗的声音响起。
“独酌多没意思?”
宋牧川泪眼朦胧地抬头望去,南衣和谢却山出现在门口。
“也不等等我们。”
春风拂面,他们执手而来,那是世上最好的事情。
番外
也无风雨也无晴
宋牧川的婚宴上,张知存喝得酩酊大醉。
外人都以为驸马是个体面人,而只有徐叩月知道,他每日都喝成这样,只是今夜触景生情,喝得格外淋漓尽致。
回去的马车上,徐叩月不得不照看着他,轻轻地叹了口气。
她的手忽然被他握住,力气是绵的,只是虚虚扣着她的掌心。他右手在被俘的时候被打伤过,没有好好养,从此落下病根,便使不上什么劲了。
“杳杳。”
徐叩月浑身起了细小的战栗,忘了有多久,他没有这样亲昵地喊过她的小名。
他们已经和离了。
虽然在外人眼里,他们仍是相濡以沫的夫妻,家里却已筑起高墙,分院别住。
马车里弥漫着浓厚的酒气,让她不由恍惚……思绪飘到了很久以前。
国破家亡之前,他们是天造地设、男才女貌的一对伉俪,直到被俘虏之后,她被完颜骏带走,完颜骏要她做他的妾室,她以死明志,完颜骏便把张知存也带过来,在她面前折磨他,让她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只能低头顺从。
完颜骏要张知存跪在外面守夜,他要他听着。
张知存差点疯了,硬生生折断一条桌腿,冲进去要跟完颜骏拼命,不出意外,被打得半死。
她只能哭,那些不值钱的眼泪哗哗往胸膛里灌。
那是一段地狱般的回忆。
他们看着彼此狠狠坠落,如同草芥被践踏。
在一日日绝望的折磨中,张知存终于找到了能跟徐叩月说话的机会。
他说:“杳杳,我们一起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