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粥清清爽爽,配着吃正好,他嫌弃什么,王秀花拧眉,直接道:“赶紧吃,你还想不想好了,不吃的话,你就到祠堂那边住,别住在我这,我这里就只有这些,爱吃不吃。”
许是怕被赶出去,他立即改口:“我吃我吃,姐姐,我吃就是,你别赶我走。”
王秀花还帮他把折叠小木桌摆在床上,趁着他吃饭的空隙,她出去找田大夫过来给他查看病情,原本以为不会醒的人突然醒了,连脸色都变得精神许多,应该不会死了吧。
她脚步匆匆。
第12章
第12章
田大夫过来把过脉,仔细查看过说人能醒过来是奇迹,他脉象反而平稳不少,连胸膛的伤口也开始结痂,除了没有恢复记忆,至少现在没有性命之忧了,待日后慢慢康复痊愈,应该跟正常人差不多。
人就在她家住下来,那人始终不愿意回祠堂那边住,反正也住了这么多天,王秀花也懒得跟他掰扯,折腾那么多,就让他住下来。
尽管晓得他出身富贵之家,没干过什么活,但没想到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到这种程度,简单的生火都不会,连如何打火折子都不会,连基本的淘米都不会,她都得跟他示范几遍,将详细步骤告诉他教导他,他才勉强上手,不过也是勉勉强强过得去可以,不拆家都算是好的。
人不能一直没名字,王秀花给他随便取一个名字叫富贵,平日就喊他富贵,富贵喊多了,她觉得这名字取得真好。
傍晚,天色渐暗,在地里干活的人扛着锄头,将老黄牛牵回去,各户人家开始忙活今日的晚膳,开始有了烟火气,烟囱上冒出烟雾。
王秀花在自家厨房里做饭,那人坐在院子的矮墩上乖巧地等着吃饭,她这是救回来一个祖宗,祖宗得供着,这两天,他糟蹋了太多东西,连砍柴的锄头都被他弄出一个大缺口,铁锄头跟木棍分离,坏了,不能用了,她已经不敢使唤他干活,属于越帮越忙,还不如她一个人动手来得更快一些,只能让他老实呆着,别帮倒忙。
外头有人敲门,听到声的人过去开门,富贵见到门外的两个人,不知对方是谁,他站在那,没有让她们进来,姐姐说了家门不能随便让陌生人进来,容易被偷东西,这是他们两个人的家,只能是他们进来。
“你们是谁?”
“诶哟,富贵,你怎么不记得我了?我是吴大娘,这是我女儿书雅,我们前两天才见过,之前你住在祠堂那边时,我们还给你熬过瘦肉粥给你送过去,帮过你不少的,我们就住在前面那条街,你怎么记性怎么不好,果然是摔着脑袋了,可怜孩子,秀花呢,秀花……”吴大娘直接往里面闯,用手拨开人越过,大声高喊,进院子找人。
王秀花这才听到声,从厨房里面出来,手里还拿着锅铲胸前挂着一个做饭时用的围兜,见是吴大娘跟书雅,她觉得有些奇怪,她们怎么会在这个时候过来,不过来者是客,她扬出笑容,笑脸相迎,“吴大娘,你们怎么过来了?有事吗?吃饭了没有,没吃的话跟我们一起吃啊。”
吴大娘手里端着一个大碗,上面用另一个大碗盖着,“放心吧,我们都吃过了,你们吃得算晚了,秀花这是在做菜嘛,天快黑了,你们得早点吃,我这不是看这公子大病初愈,便熬了两块大筒骨送给他,大筒骨熬的骨头汤跟这大筒骨吃着能补身子,吃啥补啥,希望公子能尽快好起来,我去集市那边买的,新鲜的大筒骨,花了十五文钱呢,还放了一些花生豆进去跟着熬。”
吴大娘揭开上头的大碗,露出两根大筒骨跟一碗花生骨头汤,她小心翼翼放在院子里的四方小膳桌上,不让汤洒出来,在裤脚边擦擦手,回头对着富贵咧着嘴说道:“富贵,瞧秀花给你取的名字,真是俗气,也不知道给你取点好听的名字,你看我给我女儿取书雅就好听多了,文静娴雅,我女儿性子也很文静贤淑,跟秀花是从小一块长大的。”
富贵只是站着,不接话,眼神有些茫然。
还是王秀花接话道:“是,书雅跟我是一块长大的,我们小时候常常在一起玩,书雅这性子相当好,还识字,吴大娘真是用心养书雅了,书雅出落得这么标致,大娘肯定很高兴生出这么好看的女儿。”
吴大娘满意地看了秀花一眼,乐不可支,咧嘴笑两声,才说道:“这汤还是热着的,富贵,你趁热喝吧,秀花,这大筒骨是给富贵吃的,你可千万别贪嘴,他流了那么多血,得补补,骨头是最补的,这碗,明日再还给我也行。”
王秀花应道:“放心吧,吴大娘,我保证不吃,全都给他一个人吃,大娘,你们真是菩萨心肠,大善人,富贵,赶紧谢谢吴大娘跟书雅。”
“谢谢。”富贵硬邦邦地说了一句谢谢。
“下次我们过来的时候,你可千万别再问我们是谁了,都见过那么多次了,哪能还不记人。”吴大娘笑呵呵道。
“放心吧,他这次肯定记住吴大娘跟书雅了,富贵,你说是不是?”
王秀花眼神示意,带有一点胁迫,富贵就点点头说他记住了,她这才满意地笑了笑,她拿来她家的大碗把骨头汤倒进她碗里,把碗还回去给吴大娘她们,将她们送至门口,连说了好几次谢谢。
等吴大娘她们离开后,富贵把门关上。
她也把炒好的三道菜端上桌,又盛了两碗白饭。
“吃吧,趁热吃。”
“谢谢姐姐。”
王秀花忍不住打他一下,瞪着他:“都说了不要叫我姐姐,我比你还小十几岁,你怎么屡教不改,信不信我抽你。”
富贵淡淡地哦了一声,不知有没有听进去,然后用筷子笨拙地夹起一块筒骨放在她碗里,谁敢信,他活了三十几岁,连筷子都不会用,这几天才学的如何执筷子,王秀花都忍不住怀疑他真是什么痴傻儿,不过家里有钱,所以什么都不用他做,这一次摔到脑袋,反而让他变聪明了。
她把筒骨给他夹回去,他刚刚大病初愈,吴大娘说得对,就他吐了两回血,加上胸膛的伤口,真的流了不少血,喝点骨头汤,吃两块筒骨补补身,身子好了,说不定也就能恢复记忆了。
“你吃吧,不用给我,这是吴大娘跟书雅给你吃的,我吃这些菜就好,这五花肉也有肉。”
“你吃,好东西。”
他又把筒骨夹给她,这人虽然固执,但好歹懂得知恩图报,愿意把好东西让给她吃,不过为了他早日恢复记忆,王秀花又把筒骨给他还回去,在他还想要夹给她时,她就假装冷脸:“怎么回事,我的话你不听了吗?你说过你会听话的,让你吃你就吃,我不缺这一口吃的,你都躺了那么多天,身子虚弱,书雅她们也是为你好,到时候你见着她们不要绷着一张脸,要多对别人笑一笑。”
他就不敢动作了,撇嘴,觉得十分委屈。
“赶紧吃吧,天已经快黑了,油灯贵得很,晚上早早歇息就不用费油灯了。”
他这才慢慢吃起来。
王秀花晓得这人嘴刁得很,前几日老嫌她做的菜不好吃,被她说过后,他是不敢这样说了,也不敢嫌弃她做的菜,老老实实地夹菜,他一个吃白食敢有怨言,她才不会惯着他,她现在是一个人赚钱养两个人。
吃饭的时候,她想到方才吴大娘跟书雅,书雅才十六岁,不过到了该挑选夫家,嫁人生子的年纪,书雅过来时明显是精心打扮过了,穿了一件翠绿色的上衣跟牡丹花纹百褶裙,连好看的耳坠都戴上了,吴大娘平日里是一个相对节俭抠搜的人,舍不得对人大方的,她却舍得熬两块筒骨拿来给富贵,说明她看上富贵了,想让书雅跟富贵有点什么,可能也觉得富贵家世不错,哪怕现在失去记忆了,保不齐哪一天又能重新想起来,到时候书雅能嫁到富贵家,吴大娘对富贵好是为了给书雅谋一桩亲事,为了嫁女。
王秀花看向富贵,一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三十几岁的男人,说不定妻妾成群了,书雅才十六岁,黄花大闺女,怎么瞧都跟书雅不是特别般配,长相的话,这人长得也不是特别好看,脸跟身子都有很多淡化的伤疤,那些疤一看就是小时候长水痘留下来的伤疤,全身都有,当时水痘肯定长满全身了,反正算不上龙眉凤目的大帅哥,只能说勉强能看,比普通人要好一些,大概是养尊处优,不用劳累的缘故。
富贵头埋得更低了,目光垂下,不敢看她,耳根子又泛红,好吧,人失去记忆真的会变得纯情,她就不信他一个三十几岁的男人没经人事,肯定不知道做过多少次了。
“你凌晨不用跟着起来,我一个人就可以了。”
富贵不说话,默默扒饭。
过了一刻钟,王秀花盯着他把那碗骨头汤都喝掉后,她开始收拾碗筷。
夜深后,他们歇下。
又过去一天。
王秀花依旧在天没亮就起来,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更何况她开的是只在早上卖包子的包子铺,在她穿好衣服后从屋内出来,见到院子里有一道黑影,她吓一跳,等定眼看清楚人后,她骂他一句:“你起那么早干什么,不出声站在院子里,我半条命都被你吓没了。”
“姐姐给我饭吃,我得帮姐姐干活。”
王秀花想让他回去睡觉,又觉得这人决定的事情怕是不愿意改,她也懒得多说什么,也就随他了,两人一起忙活包包子。
第13章
第13章
皇阿玛失踪第二十天,跟随皇阿玛南巡的大阿哥胤?|已经下令将皇阿玛先前落水的地方还有沿着上流下流前前后后都搜寻不知道多少遍了,依旧没找到皇阿玛的尸首。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哪能既不见人又寻不着尸体,十八岁的胤?|在刚开始几天,处于又慌乱又惶急,怕皇阿玛出了什么意外,立即调动不少人去打捞找寻皇阿玛,过了头几天,胤?|觉得皇阿玛凶多吉少了。
皇阿玛失踪一事,他们也不敢大张旗鼓,连找人都不敢说在找皇阿玛,皇阿玛是一国之君,若是被别人知道皇阿玛失踪,很可能已经命丧黄泉,朝堂上下会动荡不安,敌国敌军与会趁机作乱起事,整个大清都会因此遭受劫难。
胤?|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大的事,相对手足无措,好在此次出巡随行的人有索额图跟伯父福全,他们协助他处理此事。
皇阿玛失踪一事还没有对外昭告,只有皇阿玛的尸体被找到,他们才能有进一步的举措,不然他们得一直找寻下去。
下水经验丰富的人说落水之后,人可能就沉进水底,有可能不会浮上来,只是这黄河河道本就又深又广,哪怕是会水的人都不敢真正潜下去,而且河道有分岔口,河水流向四面八方,途径大大小小的地方。
他们已经将能找的地方都找一遍,找了这么多天,伯父出于无奈,这才让各大官员往地方上张贴告示,没指明是皇阿玛,只是用抓捕通缉犯的名义让各地百姓看看身边有没有出现不明身份的人士,让他们上报上来。
他们指望皇阿玛落水后被别人所救,活在某个地方,但胤?|晓得这个希望很渺茫,他更倾向于皇阿玛还隐在水里,需要时日才能浮上来。
不过经过这么多天,皇阿玛失踪的消息已经隐隐藏不住,听说京城那边已经有人收到风声。
胤?|身为皇长子,只能一遍遍告诫自己不能慌,不能急,必须要找到皇阿玛的尸体才行,不然他们就不能将皇阿玛已死的消息昭告天下。
大阿哥这边每一日都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殊不知他的皇阿玛在芦圩镇的生活每日都过得平静。
王秀花去挑水,富贵要跟着,她去哪,他都要跟着,就跟她身后长了一条尾巴一样,可落在别人眼里,他们是形影不离。
芦圩镇还是比较保守,渐渐的,村子里关于他们的风言风语就越来越多了,说她的婚事耽搁到现在,便是因为她先前就认识富贵,两人夜里偷情才出了意外,又说她一个迟迟不出嫁的人想找一个男人纾解欲望,而失忆的富贵正好合适,两人早已暗度陈仓,孤男寡女共住一处,怎么可能什么事都没发生,说不定早就勾搭在一块,她的清白身子已经没了。
冯大婶见到她就忍不住愁眉苦脸,说她要是再留富贵住在她家,她的名声就真的毁了,以后没人敢娶她。
王秀花觉得经过这么多天,她的名声怕是也毁得差不多了,没人敢娶她,她正好不用嫁人,所以就随他们说了,她家大姐二姐也轮流过来劝她,让她把人赶走,人已经痊愈,没必要继续留在她家。
王秀花其实也想把人赶走,只是人赶不走罢了,只能先将就着吧。
其实自从她爹爹跟娘亲走后,她两个姐姐又嫁到隔壁村,隔了十里地,平日走过来要一个时辰,坐骡车的话快一些也要半个时辰,等于是她一个孤女在芦圩镇,孤女总有一些人想占便宜,看你一个女孩子没家人撑腰,好欺负,总有那么两三个人买包子却不愿付钱,拿了就走,她每回冲上去揪住他们让他们给银子,他们吵吵嚷嚷就是不肯给,闹得厉害,有人围观指点后,他们才不情不愿地给银子。
富贵住在她家之后,她便让富贵在门口坐着,有些人不付钱,她便让富贵拦住他们,要他们给钱,可能是因为有个男人在,他们都老老实实付钱了。
要说富贵这身子板,力气还不一定比她大,可是莫名的,他眼里总有一股强势跟狠劲,大家都不敢招惹他,也有可能是有些人骨子里瞧不上女子,对男人有莫名无理的尊崇。
这世道,终究是女子过得更艰难一些。
她二十二岁,其实也到了成婚的年纪,这方圆几百里地的媒婆不是没给她做过媒,有时候媒婆还会带着男方过来看她,不过她都拒绝了,要么是长得歪瓜裂枣,要么比她还穷,比她富裕一点的人家一上来便说要让她做妾,还得生好几个儿子。
王秀花不愿意嫁到别人家给别人当牛做马,伺候一大家子,内心对嫁人一事是有些排斥的,想给她做媒的人,都被她拒绝了,说是她要守孝,至少守孝五年,她在佛祖面前是立下誓言的,不能违背,以此来劝退给她说亲的人。
但也总有一些人不把她的话当一回事,仍然想要给她说亲。
今日便是如此,村子里的媒婆江大婶又过来了,她包子卖完了,正准备生火炒几个菜做午饭。
富贵在院子里收拾柴火,将捡回来的柴火堆放在其中一间杂务房内,免得下雨天被淋湿。
她一边择菜一边听江大婶说话。
“秀花,这可是大户人家,富裕得很,你一个无父无母的人嫁过去就是享福,还是个当官的,我们芦圩镇除了村长,可没有当官的,当官的多厉害啊,县主薄,九品大官呢,人家可是考过科举的,过了春试的,年龄也跟你差不多,虽然是二婚,但是他妻子病死了,你想想能考科举的人家一点都不穷,要说这种好事是轮不到你,毕竟你年龄不小了,可是那县主薄说了他想找个会识字的,我们芦圩镇识字的人不多,我只记得你是识字的,这才找上你,我说秀花,你也别挑挑拣拣,你都二十二岁了,父母双亡,你两个姐姐也帮衬不上你,这么好的人家,你就别嫌弃了,赶紧嫁了。”
江大婶快四十岁了,脸上有着岁月的痕迹,眼角的皱纹在她激动的劝说中十分明显,她说多了有些口渴,自己环顾一圈,在厨房里拿一干净的白瓷碗,拿起水壶给自己倒水,喝两口润润喉,又接着说:“秀花,别说大婶说你,你捡回来那个男人,他又住在你这,跟你形影不离的,外头的人都怎么说你,你怕是都不知道吧,这女孩子家清白名声跟清誉最重要,我是晓得你这个人好心善良,可是再这样下去,你就真的嫁不出去了。”
“那县主薄既然是二婚,他有孩子没有?”
江大婶眼神犹豫了一下才回道:“是有两个孩子,不过你不用担心,他父母健在,那两个孩子是被他父母带着,你嫁过去不用养两个孩子,况且他们家有钱,养多少个孩子都养得起的。”
“姐姐……”
她们说话时,厨房门口站了一个人,富贵挡住外头的光,厨房一暗,王秀花看过去,问他怎么了。
“那些柴火,我摆好了。”
“行,你用扫帚扫一下院子里那些碎木吧。”
“你过来看看。”
王秀花跟富贵相处了十几天,他这样子分明是想要她夸他,他每做完一件事都想要她夸他,他的行为举止有点像五六岁的小孩子,见他还站在那,紧紧盯着她,她不过去看一眼,他估计会一直站在那,她只好从矮墩子上起来,出去看一眼,见到杂物间那些摆放得有些凌乱的柴火,他没有堆放整齐,只是将那些木柴堆叠在一起,行吧,她对这个人干活本来就没有抱很高的期待,好歹是放进去了,这房门一关,她也看不着,反正眼不见心不烦。
她敷衍地夸了两句,说他做得真不错真厉害。
“姐姐,你看看我的手。”
手伸到她面前,王秀花只看出来有些脏了,所以她疑惑地问了一句手怎么了。
“伤着了,你再看看,有一木刺刺进去了,很疼,我很难受,姐姐,你再仔细看看,帮帮我。”
王秀花觉得他有些矫情,小木刺刺进去了,拔出来就好了,他怎么说的好像受了天大的伤一样,这都不会处理嘛,不过念及对方的脑子可能只有五六岁的智商,她就收起觉得他莫名其妙的表情,细细盯着他的手掌看几眼,找到他说的小木刺后,试图将木刺拔出来,刺得有些深,她的指甲有些够不着。
“得拿针挑才行。”
“姐姐帮我挑,我一个人挑不了。”
“你先去把针包拿过来,知道针包在哪吗?”
富贵点点头,说他知道针包在哪,前两日姐姐给他缝衣服时,他有看到姐姐把针包放在哪里,说着就转身过去找针包,一转身时原本柔和撒娇的目光顿时变得阴狠,冷冷地扫了一眼江大婶。
一旁的江大婶见到对方的目光,只觉得后背一凉,仿佛被毒蜜蜂蛰了一下,心想秀花跟这个溺水男子相处怎么像是在带一个小孩子,不过两人姿态的确看上去有些亲昵。
第14章
第14章
针包拿出来,王秀花让富贵自己挑木刺,她看向江大婶,婉拒了江大婶的说亲,显然江大婶不死心,还想继续劝说时,富贵惊叫一声,举起右手,一张脸皱着,委屈道:“姐姐,怎么办,流血了,这针戳进去了,我不敢拔出来。”
江大婶见到对方的手掌冒出几滴血,那细银针直挺挺地插进他手掌肉里,一银针插进去一点其实也没大事,拔出来就是,只不过这一小插曲打断她要说的话,她见秀花果然将注意力移到男人身上,她只能暂且不说话。
“你连挑刺都不会吗?哪有人把针扎进去的。”王秀花说了一句,很利落帮他把针拔出来,顺带帮他把刺挑了,就不过是须臾之间的事,然后指使他去洗手,随后看向江大婶,“江大婶,我暂时没有嫁人的打算,你真的不用给我说亲,要是我想嫁人了,到时候我肯定会找江大婶帮忙,江大婶辛苦了,还惦记着我这个没出嫁的姑娘,怕是还没吃午饭吧,我这里有杏子,从集市上买来的,甜得很,大婶拿些路上吃吧。”
王秀花往江大婶手里塞了五六个杏子。
晓得秀花的意思后江大婶也不好再说什么,秀花也有赶人之意,她只好拿了杏子后出去了,她将杏子在衣服上擦一擦,张口一咬,发现真的很甜,没有青杏的涩味,无功而返的她也就不生气了,哪能每门亲事都能成的,媒婆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王秀花见富贵洗完手很快过去把门关上,门闩一推,木门就被关得严严实实的,回头一脸严肃地跟她说这人不是好人。
“江大婶吗?江大婶人还不错。”除了喜欢给她做媒,嘴碎一些,江大婶知道附近好几个村子每个人的八卦,媒婆嘛,做媒要了解别人家里的情况,越详细越好,所以江大婶喜欢说些八卦,但大体上江大婶是个好人,心肠不坏。
“她是坏人,你相信我。”
“行吧行吧,她是坏人,你是好人,快去院子扫干净。”王秀花懒得跟他争辩,他哪里知道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她菜还没炒,等着吃饭呢。
富贵看出秀花的敷衍,见她转身进了厨房,他闷闷不乐地拿扫帚扫地。
两菜一汤弄好后,王秀花招富贵过来吃饭,吃着的时候,她说明日卖完包子,她打算去山上捡些野蘑菇还有夏笋。
“我跟姐姐一起去。”
“你还是不要去了,山上杂草荆棘很多,路不好走,你从来没去过,也不知道哪些蘑菇能采,去了也没用,你老老实实看家吧。”
王秀花从小跟着她爹娘姐姐去山上采摘,已经对山上的路很熟悉,她明日也不打算去太陡峭险峻的深山里,只是去一些较为平缓的山林区,她一个人去也没事,多带他反而是累赘,他什么都帮不了她,她还得分心照顾他。
“姐姐是觉得我很没用吗?”
对上富贵委屈又带有一点质问的眼神,王秀花哪能直说啊,他有点用又用处不大,她捡回来一个麻烦,不过人什么都不记得了,表现如五岁稚儿,她能怎么样,她要是说他没用,指不定他会哭给她看,她只好否认道:“我没这样觉得,你平日里帮我做了很多活,厉害得很,不过明日上山,我一去可能是好几个时辰,总得有人看家,万一家里遭贼了怎么办?”
“我不管,我要跟着你,你去哪我便去哪。”
“你真想去?”
富贵点头。
王秀花只好答应他,带上他就带上他吧,不过她提前告诫他,到时候他不准说苦说累,不准跟她嚷嚷。
富贵再次点头,还高兴地主动给她一块肉。
第二日,卖完包子的王秀花已经准备上山捡蘑菇,长衫长裤穿着,除了脖子跟脸,尽量不露出身上的皮肤,不然很容易被一些杂丛剐蹭到。
富贵比她爹要高大一些,他穿的衣裳都是前几日她给他重新补长的,不然她爹的衣裳在他身上显得很短,他的手腕脚腕都会露出来一大截,她备好水跟早上特意剩下的六个包子,拿上背筐跟麻袋就带着富贵出门。
上山前,她跟冯大婶说一声,毕竟是上山,人总怕有意外,比如突然摔了起不来,告诉旁人,到时候天色晚了,人还没回来,那别人也知道有可能发生意外了,大家伙便会上山寻人,免得在山上躺几天几夜都无人知晓,到最后失了性命,这是村子里的规矩。
冯大婶叮嘱她小心一点,王秀花笑着应是。
第15章
第15章
他们两人出发,在路上,王秀花捡了一根直木棍用来开路,她走在前头,富贵走在后头,要是养狗的人家还会让狗跟着过来。
巳时初,今日天不错,还没到午时,阳光和煦,山林里树木重重叠叠,光透过树叶穿射下来,斑斑驳驳地洒在地上,山上气息更清新,有着独属于山林温润带有一点潮湿的气息。
王秀花只告诉富贵他需要捡哪两种蘑菇,让他记住那蘑菇的样子,告诉他太多怕他记不过来,他自己将摘的蘑菇放进一个小麻袋里面,到时候拿回去,若是有什么不对的,她再挑出来。
富贵这次没有帮倒忙,老老实实捡蘑菇,每捡到一颗,他都会兴奋地告诉她,她称赞他两句,两人就这样配合默契地走了一个时辰,她自己的麻袋先被装满了,里面不止有新鲜的蘑菇,还有一些夏笋跟药草,夏笋被她剥得只剩下最嫩的笋尖。
村子里的人多多少少能自己捡一些常见的药草,不然一点小伤小痛便要找大夫开药的话,银子哪里够,穷苦老百姓都得紧着银子花,哪些药草长什么样,叫什么,有什么功效,大人都会告诉小孩,小孩长大后再告诉自己的孩子,一代一代地传下去,王秀花对药草的辨别能力便是她爹娘告诉她的,要是懂得更多的人还能专门上山采药草卖给药铺。
树林里?O?O?@?@,他们每走一步,踩着泥土跟树叶都会有咯吱的声音,今日上山的人不多,一路上,他们都没碰到什么人,她让富贵不要走远,不要走出她的视线,要让她看得到他,两人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各自忙活,眼睛不停地盯着地上,生怕错过山上的好东西。
王秀花太过专注,想要去前面摘用来退热退烧的马齿苋,结果没注意到地上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头,石头常年隐在这,上面藏在泥土里,布满青苔,跟落叶的颜色差不多,不细看的话压根发现不了那是一块凸起的石头,她被绊了一下,整个人失去平衡,不幸的是她所在的位置是个小斜坡,她就这样猝不及防地摔下去,她只记住双手抱头,不受控地滚了几圈,滚到斜坡最下面,后背也撞在一棵大树上,疼得她一哧溜,倒抽一口气。
她还没来得及看自己伤在哪时,听到动静后的富贵倒是很快从斜坡上面跑下来,神情十分紧张地到她面前,那速度之快,她都有点意外。
“没事吧?”他问。
王秀花见到他眼底的担忧,说话的声音都带上一丝颤抖,很快拨掉她脸上沾的泥土跟树叶,这种发自内心的担忧让她觉得当初救这个人没救错,人是好人,还知道担心她这个救命恩人。
她自己也尝试着站起来,本以为后背可能受了一点伤,结果缓过来的她发现脚踝处才是疼得厉害,她试图两只脚都用力,发现左脚踝一用力就隐隐泛疼,怕是方才扭到了。
脚踝扭到了,她估计自己不能再继续走下去,毕竟还要回程,回程要一个时辰的话,她的脚踝怕是受不住。
“我没事。”
富贵上上下下打量她,许是见到她没有明显的伤口,没有哪里出血,这才明显松一口气。
“我们先回去吧,摘的也差不多了。”
“好,都听姐姐的。”
王秀花第一次没有产生纠正他叫姐姐的想法,心想叫就叫吧,她也没少一块肉,她把麻袋都放进背筐后面,其实不算很重,她完全能背得住,可富贵跟她拉扯,非要帮她背,她毕竟摔下来了,所以就让他背了,她依旧走在前头领路。
本以为自己的脚踝是简单的扭动,可是她越走,脚踝越疼得厉害,她硬撑着,想着下山就好了,后头又传来富贵低沉的声音。
“你是不是哪里受伤了,为何走路一颠一颠的?”
人又越到她前面,王秀花看不到自己脸色在发白,她只看到富贵一下子变脸了,她脚疼得忍不住一只手抓着富贵的胳膊肘,稍微撑一下,借一点力,她掀开裤腿,低头看自己的左脚,脚踝处已经变得红肿,直接比她原先的脚踝粗上一圈,肿得跟发面馒头似的,她对着富贵说她可能扭到脚了。
“不过我没事,我还能走,没多少路了,我用棍子撑一撑就没事了。”怕富贵担心,她还咧开嘴冲他笑了笑。
富贵脸色已经沉下来,又是一副别人欠他几百两的样子,十分不高兴,只听见他开口说他背她,然后见到他把背筐拿下来,背过身,弯下腰示意她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