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琅不解的看着苏稚。
“你不会把我也要赶出去吧?”
苏稚一脸幸福的将脑袋靠在云琅肩膀上道:“你是我孩儿的父亲,把您撵出去,我孩儿就没有耶耶了。”
“有了?”
云琅惊喜的看着苏稚平坦的小腹。
苏稚握着云琅的手放在她的小腹上喜气洋洋的道:“我们的孩子就在这里,您听听,他正喊娘呢。”
苏稚的话明显是不符合医学常识的,不过,云琅也不是很在乎,这个时候,就算苏稚说出更加过分的话,云琅也不在乎,在大汉,一个嫁人三年的女人,如果还没有怀孕,这是一个天大的问题。
坚强如苏稚也未能例外。
虽然平日里苏稚总是笑嘻嘻的,宋乔却说,苏稚在背地里已经哭泣过好几次了。
“确定了吗?可不敢出错啊。”
“我自己有感觉,药婆婆查了一遍,我耶耶又查了一遍,不会错的,药婆婆说现在是最重要的坐胎时候,不能靠近老虎,老虎身上的虫子多。”
云琅确定,老虎其实很干净,对于一头老虎来说,都知道卧在地上之前铺毯子了,还要如何呢?
不过,孕期不能靠近猫狗似乎有这样的说法……就委屈一下老虎算了,反正在云氏,稀罕老虎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他就是被那群孩子弄厌烦了,才跑到苏稚这里躲清静的。
两人抱抱亲亲的欢喜了好长时间,云琅才想起苏稚没有吃饭的事情。
怀了孕的苏稚非常的嚣张,平日里三两步就能下到底的楼梯,这一次在云琅的搀扶下,足足下了一盏茶的功夫,以至于引来了仆妇们的围观。
看着她抱着还没有任何征兆的肚子迈着螃蟹步在院子里挪动,梁翁就暴跳如雷的喝骂那些没长眼睛的仆妇,夫人病了,也不知道上去搀扶。
在得知苏稚是有了身孕之后,梁翁首先干的就是跪在院子里朝四方拜神,感谢上苍又给了云氏一根苗裔。
苏稚看的有些感动,正要说一些感谢的话,就看见梁翁从地上伶俐的爬起来,喝令家中的仆妇,要把所有比米粒大的石头都给清扫出去,如果夫人不小心绊倒了,他就拿刀砍死所有内宅的仆妇,然后再上吊自尽……
厨娘是被雄姿英发的梁翁捉来的,平日里这个老家伙根本就拿厨娘没办法,今天,可算是借着夫人有身孕的事情,展现了一下他内宅总管的气势。
没生子的小妾叫细君,怀孕生子之后的侯爷小妾就叫夫人了,梁翁以前就喊苏稚为夫人,现在,终于名正言顺了。
“在云氏啊,孕妇最大!”
宋乔不满的哼唧了一声,就想把云琅踢到被子外边去。
“讲道理啊。”云琅抱着枕头站在床前,踢他不仅仅有宋乔,还有赖在他们床上不肯去小床上睡觉的云哲。
“好像谁没有怀孕过一样,那时候怎么不见你这样大张旗鼓?”宋乔把梦中打拳的云哲抱在怀里翻身就睡,看样子是不打算给云琅留位置了。
声音高了会吵醒云哲,声音低了又不是一个吵架的态势,云琅只好抱着枕头准备今晚睡书房了。
摸黑走进书房,恼怒的把身体丢在床上,然后他就重重的掉下了床。
腰眼撞在脚凳上痛的云琅快要喘不上起来了,一颗硕大的虎头就出现在面前,两颗在黑暗中可以发出绿光的眼珠子正关切的看着他。
第一二二章
金日磾的交友方式
“苏稚的母亲从现在起就跟她睡一起了,据说是为了孩子好。宋乔那么温柔地一个女人,在听说小稚怀孕了,也对我发脾气了。她们做的事情从道理上好像都能说得通,所以啊,没道理的只能是我。往里面一点,给我让点位置啊,另外你有一身的毛,也不用盖被子是吧?”
云琅认真的跟老虎解释了一番,然后就重新爬上书房窄小的床榻,伸展了腰肢之后,这才觉得浑身舒爽。
依靠着老虎暖融融的后背,云琅前所未有的踏实,只可惜书房的窗户是关闭着的,不像山上的石头屋子抬头就能看见天上的残月。
老虎本来喜欢昼伏夜出,自从跟了云琅之后,就改变了生活习惯,跟人一样也喜欢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了。
云琅习惯性的朝书房左上角看了一眼,那里没有一张大床,只有一个精巧的花架,一丛兰花开的正艳。
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云琅打开了窗户,残月的光辉照进了书房,老虎绿油油的眼睛似乎变得明亮了一些,屋子里的东西也隐隐绰绰的,如此,就有点像山上的石屋了。
老虎翻了一个身,脑袋习惯性的抵在云琅的肋下,不一会,一人一虎就进入了梦乡。
清晨醒来的时候,老虎已经不见了,云琅并不惊讶,以前在山上的时候,清晨正是老虎狩猎的好时机,等到云琅洗漱完毕,按照往年在山上的习惯,老虎或者会弄来一只羊,或者弄来一头猪,有时候会是一只鹿,当然,熊,豹子,狼这种东西很稀罕,请以见不到。
然后,一个普通的一天就在云琅制作早饭的过程中开始了。
洗漱的时候,云琅觉得老虎可能去狩猎了,只是他想破脑袋都没有想到,老虎居然会骑着一匹马回来。
以老虎的巨大体形,除非是罕见的良马,否则是驮不动老虎的,更不要说一般的马见到老虎就会屎尿齐流,胆小的一些的甚至会被活活吓死。
“君侯,大王把陛下的御马给偷来了。”
平遮脸色苍白,大冷的天汗水唰唰的往下淌,手里的手帕怎么擦拭都赶不上汗水流淌的速度。
云琅看到老虎的时候,这家伙正在用他巨大的爪子拍一匹红色骏马的屁股,看的出来,这匹骏马几乎处在半昏迷状态中,呆滞的站在那里,任由老虎亵玩。
仅仅是看了一眼骏马脑袋上的贴着金花的辔头,云琅的脑袋就有两个大。
事情倒不大,一匹马而已,只是云琅不想在这段时间里再见到刘彻,连这个想法都没有。
老虎见云琅出来了,就欢喜的跳跃到云琅身边,用大脑袋蹭啊蹭的,这个时候该是他享受赞扬的时候了。
“太好了,太好了……”云琅木讷的习惯性拍着老虎的脑袋夸赞他,老虎只想着往家里弄猎物,至于是谁的他没有这个概念,在他看来,只要是他能打的过的,都是他的。
“君侯,这是御马,事情大了。”
云琅瞅瞅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一般的平遮,随意地问道:“可被人发现了?”
平遮连连摆手道:“君侯,不成的,御马不见了,无论如何活要见马,死要见尸的,以君侯的身份,弄死了一匹御马,最多被罚俸,隐藏不得,一旦隐藏被发现,那就是大不敬之罪,后果就不是罚俸这么简单了,不宜隐瞒。”
云琅点点头道:“是这个道理,那就派人把马送回去,就说在旷野见到了御马,担心走失……”
平遮脸上的汗水更多了,不等云琅把话说完,就连忙道:“这匹马是老虎抢来的,他袭击了牧马人。牧马人似乎知道老虎大王是咱家的宝贝,手里拿着弓箭,也没有伤害老虎,只是一路跟过来了。”
云琅挠挠头发,而老虎却虚虚的咬着云琅的另一只手,在讨要食物。
云琅让人给老虎准备了一块上好的牛肉,这才来到那匹战马跟前,手才搭到战马的背上,这匹战马的四蹄一软,噗通一声就倒在地上,屎尿齐流,口吐白沫,四肢颤抖眼看就不活了。
正在享受牛肉的老虎很愤怒,咆哮了一嗓子,就跑过来用他的大爪子扒拉这匹马的脑袋,想要这匹马再站起来。
御马的脑袋软塌塌的被老虎巴拉来巴拉去的摇晃……云琅皱起了眉头,平遮身上的汗水更多了。
“启禀君侯,太仆寺门下养马中郎金日磾求见。”
云氏看门的家将前来禀报,云琅听到金日磾的名字,忽然笑了,指着地上已经不再动弹的御马对平遮道:“唤霍光来处理此事。”
说完话,不顾平遮恳求的眼神,就带着吃饱了老虎,去了洗漱的地方,老虎刚刚吃的牛肉上有血,沾了一嘴巴,就连胡须上都有血,再不清洗一下,苏稚就更加的不待见老虎了。
金日磾云琅是见过的,这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少年郎,即便在云琅的记忆中,也没有见过比金日磾更加好看的西方人。
是一个笑起来如同阳光一般温暖的少年,只要是人,见到这样的美人,都会心生好感。
此人的身形比霍光高大一些,手长腿长的却非常的匀称,能让刘彻在无数奴囚中发现金日磾,没有过人之处可不成。
云琅其实很想看看霍光与金日磾站在一起的模样,只是此刻他不好出面,倍感遗憾。
宋乔的气来得快,去的也快,当云琅坐在花厅里面的时候,拖着云哲练习走路的宋乔就笑吟吟的过来了。
随手把云哲放在老虎背上道:“好好看着。”
老虎就立刻僵住了,石雕一般的站在那里,唯恐走路不小心让云哲掉下来。
“您昨晚跟老虎睡的?”
云琅看了一眼宋乔没好气的道:“你不要我,我总不能去跟苏稚母女睡一起吧?”
宋乔啐了一口道:“下作!”
云琅怒道:“我都混得跟老虎一个被窝了,又成了一个野人,你跟野人讲人伦大道?”
“就不知道哄哄我,一转身就没人影了,我就更气了,好了,好了,不说这事了。刚才梁翁跑来告诉我说,大王把陛下的御马给赶回来了?”
“现在更麻烦,御马被活活吓死了,太仆寺养马的官员正在门口等着我们把御马送回去呢。”
“啊,死了?”
“对啊,心惊胆战的被老虎骑回来,已经精疲力竭了,又被老虎围着身子转了十几圈,随时等着老虎的大嘴啃咬呢,这会才死,已经很难得了。”
“那怎么办啊?陛下可不是一个宽宏大量的人。”
“我让霍光去处理了。”
“啊?霍光?你是怎么当人家师傅的,你去了都不一定能抹平的事情,霍光去了能干什么,一个应付不当,连霍光都要陷进去。”
云琅耸耸肩膀道:“已经这么做了,这会啊,霍光应该正在跟金日磾谈话解决事情呢。”
宋乔一把将云哲从石雕老虎背上取下来抱在怀里道:“您不去也好,妾身去看看,该赔礼的赔礼,该赔偿的赔偿,陛下不会把您怎么样,万一他要处置老虎怎么办?到时候看你会不会活活的疼死。”
云琅笑道:“放心吧,霍光会处理好的,老虎也会安稳的陪我睡觉,什么事情都不会有。”
宋乔还想说话的时候,却看见霍光带着一个金发碧眼的匈奴人走了过来。
在云琅的笑脸相迎下,霍光拜倒在云琅面前道:“启禀恩师,弟子与金日磾相见即成莫逆,请恩师准许弟子与金日磾相交为友。”
金日磾也单膝跪倒抱拳用字正腔圆的汉话道:“奴囚金日磾高攀了。”
云琅笑道:“交友一事先放在一边,御马一事如何解决?”
金日磾笑道:“小事一桩,万事包在金日磾身上。”
云琅摇头道:“陛下为人耿介,没有正当理由,不会饶过你的。”
金日磾张嘴笑道:“奴囚身子一向粗壮,挨几鞭子不算什么,区区痛楚哪里比得上今日结交的朋友!”
第一二三章
云琅论马
金日磾笑的灿烂,云琅却很想在这家伙高高的鼻梁上来一拳。
不过呢,能把云琅丢出去的锅重新丢回来,而且还显得自己特别仗义,有担当的人,云琅在大汉也就见过金日磾一个人而已。
想想都发愁啊,刘彻麾下都是些什么人啊,没一个实诚的,他想要利用这群伪君子固守天下,开疆拓土不是一般的难。
霍光在一边也笑的灿烂。
这孩子只要开始笑,总能给人一种敦厚的印象,尤其是两道短粗的蚕眉,笑起来就像在动。
老虎弄死御马这件事,是一定需要师傅亲自出面跟皇帝解释的,凡是跟皇帝有关联的事情,出面的必定是家主,否则就是大不敬。
霍光当然明白是怎么回事,师傅喊他出来就是要让他看看金日磾这个人的,不是让他来解决问题的。
“某家自己闯的祸,岂能让你一个小辈去担当,既然跟霍光结为好友,那就该相互砥砺、同进退、共成长期盼日后能有所成,早日为我大汉效力,为陛下分忧。天色不早了,就留在云氏用饭,呵呵,我云氏没别的长处,就是饭食总是比别处强一些。霍光,好好地招待你的好友,为师走一遭长门宫,老虎犯了错,我这个当主人的可逃不了。”
云琅就像一个敦厚的长者,笑呵呵的三两句话就把事情定了性子,同时也安抚了有些不安的金日磾。
他一介奴囚,虽然揭发韩嫣有功,被封为养马中郎,身份依旧上不了台面,如果他真的跑去跟皇帝说,是他疏忽大意之下弄死了御马,如果恰好死掉的这匹御马是刘彻最喜欢的那匹,等待他的绝对不是几鞭子,而是掉脑袋。
将空间留给了霍光跟金日磾,云琅挥着袖子就离开了,满脑子想的是如何能让皇帝不要发怒,至于霍光与金日磾之间的友情会结出什么样的恶果,他还顾不上考虑。
“君侯果然如外人所言一般,一贯严以律己,宽以待人,霍兄能在君侯门下受教,实在是羡煞旁人。”
金日磾见云琅没有为难他的意思,松了一口气,就把一连串的马屁送了上来。
霍光笑道:“家师年纪轻轻就有大汉四豪杰之称,岂能是空穴来风。金兄日后应当常来云氏,且不说云氏藏书乃是天下之冠,若能得我恩师指点一二,也将受用不尽。今日且不说别的,先让金兄见识一下我大汉美食,吃过之后,光不虞金兄不来云氏……哈哈哈。”
霍光想用云氏美食来打头阵,好拴住金日磾这个没吃过好东西的可怜匈奴人,然后再用别的法子慢慢打开他的心扉,最终让自己成为他心中不可或缺的好友。
同样的,云琅想要对付刘彻,自然也只能用美食,否则,以前几日刘彻对自己不好的观感来揣摩,被撵出去的概率要远远大于接见的概率。
刘彻最喜欢吃羊,而且最喜欢吃羊舌头,天知道他怎么会有这样的食物习惯。
不过羊舌头确实是一道美味,云琅今天不准备做刘彻喜欢的羊舌羹,而是准备制作椒盐羊舌头。
食物准备了九样,云琅提着两只硕大的食盒在前边走,平遮带着四个仆役用大车拉着御马在后面跟随。
进了长门宫,大长秋接过食盒送去验毒,云琅就在宫娥的带领下走进了长门宫大殿。
进门就看到刘彻那双充满讥诮气息的眼睛,阿娇则抱着背后有一个硕大蝴蝶结的蓝田。
“知道送吃食过来,孝心还是有的,今天都带来了些什么菜式?可有新的?”
阿娇见皇帝不理睬云琅,就笑着问道。
云琅施礼道:“今日特意为陛下烹调了一道椒盐羊舌,其余的都是旧有的菜肴,大多是一些驱寒除湿,健脾开胃的菜式,最适合陛下在冬日享用。”
刘彻冷笑一声,阿娇惊奇的道:“怎么,吃食也有药物能达到的效果?”
云琅笑道:“贵人有所不知,自古以来医家便有药食同源,药食互补的说法。既将药物作为食物,又将食物赋以药用,药借食力,食助药威,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比如微臣今日送来的这道人参鸡汤,最适合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食用,食用之后全身微微发烫,最是受用,哪怕是蓝田公主这样的小人儿,也能受用。”
阿娇转头对皇帝道:“这道菜式臣妾用过,确实如云琅所说,陛下身子泛寒,不妨用一些。”
刘彻不置可否的点点头,算是认可了云琅的吹嘘。
云琅送来的饭菜已经验毒完毕,被宫娥们装在盘子里一一送了上来。
阿娇看了一眼大长秋,大长秋微不可察的点点头,表示无毒。
刘彻冷哼一声道:“他还没有毒死朕的心思,毒死了朕,他上哪里去找一个新的好哄骗的皇帝。”
刘彻一开口就是诛心之语,云琅不敢怠慢,这时候把脑袋搁在地板上一言不发最为妥当。
其实说起来,大汉朝比刘彻好哄骗的皇帝太多了……而他是最难以哄骗的一个。
如果真的可以毒死皇帝而不犯罪,哪怕大长秋用银针把每一粒米都戳一遍,云琅也有无数种法子毒死皇帝。
刘彻吃东西向来风卷残云,没有任何皇家高贵的气象,倒是阿娇吃的慢条斯理的,充满了美感。
刘彻吃完了东西,瞅着吃的香甜的蓝田丢下筷子长叹一声道:“可怜朕的一匹宝马,居然只值一顿餐饭。”
阿娇轻笑道:“您的马监里有宝马三百余匹,您往日里又骑过几匹?妾身听闻,有些宝马即便在旷野中也敢与猛虎争锋,能被云氏那头大布偶一般的老虎活活吓死,也算不得什么宝马,废物一个,死了也就死了,给我女儿换一顿美食吃,也不亏。”
因为是云琅这个晚辈,阿娇并没有如同以往一样在刘彻面前表现出该有的温良谦恭之态,而是用了家常说话的态度。
刘彻笑道:“哪怕是一头驴子,那也是朕的驴子,云氏的老虎吓死了朕的驴子,他就该赔,你说是不是啊?”
云琅看见刘彻脸上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可怜的公孙敖在扶荔宫种植荔枝的事情,叹口气道:“陛下有命,微臣焉敢不从。”
刘彻对云琅的回答很满意,咳嗽一声道:“既然如此,你素来有博闻广记之能,就给朕说说这天下最好的战马出自哪里?”
云琅立刻回答道:“以微臣之见,最好的战马当属匈奴马,没有例外。”
云琅的回答完全出乎刘彻的预料之外,他按下心头的不满,耐着性子问道:“说说道理。”
云琅道:“如果论一两匹战马的高低,比匈奴好的马种不知有多少,然而,就战马而论,微臣以为匈奴马为天下第一。
一两匹宝马对陛下来说不过是玩物而已,放置于皇家园林之内,观其奔跑之态以为乐事。
然,微臣以为,陛下需要的不是一两匹盖世宝马,需要的是成千上万匹战马。
匈奴马体形矮小,其貌不扬,然而,匈奴马在风霜雪雨的大草原上,没有失去雄悍的马性,它们头大颈短,体魄强健,胸宽鬃长,皮厚毛粗,能抵御北海的暴雪;能扬蹄踢碎狐狼的脑袋。经过调驯的匈奴马,在战场上不惊不诈,勇猛无比。
而匈奴马更有一个别的战马所不能比拟的优点,那就是母马哺乳期长,只要不断地采奶,哺乳期还会延长一些,而马奶更是战士最优良的军粮来源。
微臣在北地曾经听说有匈奴人仅仅依靠两匹战马的马奶,就无军粮狂奔两千里。
如此良马,正是陛下所需的宝马,余者,不足与论。”
第一二四章
云氏马经
刘彻非常的喜欢战马,也非常的重视战马。
他熟读《马经》,只要有空闲,就以辨马,相马,赛马为乐,以至于长安赛马之风颇盛,是唯一能与角斗抗衡的大众娱乐活动。
羡慕周天子穆王率领七萃之士,驾上赤骥、盗骊、白义、逾轮、山子、渠黄、骅骝、绿耳等骏马,由造父赶车,伯夭作向导,从宗周出发,越过漳水,经周原……不远千万里抵达昆仑山,与西王母相会于瑶池仙境……
因此刘彻喜欢宝马喜欢的近乎于变态!
云琅当然知道刘彻喜欢的是乌孙马,以后欢会更加喜欢大宛汗血马……
可是呢,让云氏赔他乌孙马,还是大宛马?
不管是哪一种,都会让云氏倾家荡产的。
因此,天底下最好的战马必须是便宜的匈奴马,也只能是匈奴马。
至于什么乌孙马,西极马,汗血马之类的怪物刘彻就不要想了,至少目前不要想,大家都忙着种地调教匈奴人呢,谁有功夫不远万里走一遭乌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