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类别:游戏动漫 作者:光头陈志 本章:第47章

    “终于到了!”

    陈志兴奋地四处看,看着看着就有点儿疑惑了:“古城嘞?没在这附近哇?是不是还要走好远哦。”

    这附近相当简陋,只有塑料棚子,应该是来的人不多,不像别的景点还有专门的游客中心。

    我们继续骑着马往里溜达,还有一个比门框大一圈的小牌坊,上面写着夏塔古城。

    进了这个牌坊,抬眼望去依然是略显荒芜的草原,陈志架马走到我身边问道:“乌眼儿哥,古城在哪塌塌哦?咋个看不到喃。”

    我指了指他脚底下:“你脚底下就是。”

    “啊?”

    陈志低头看着自已脚下的小土堆,“这个是古城哇?”

    我点点头:“遗址遗址,人家是游牧民族,建房子都是就地取材的,也就是首领住的地方讲究一些,这么多年过来,能留下一点儿痕迹就算不错了,你想象中的是啥样儿?喀什古城那样吗?”

    陈志嘴里念叨着:“遗得也太少了吧……”

    陈志脚底下的踩的土城墙的一脚,这遗址可以明显看出一个长方形轮廓来,上千平米,看样子是只剩墙根了,也难怪陈志看不出遗址在哪儿。

    “咱这附近绕一绕吧,杨思佳要是参观乌孙遗址,没准儿是来过这儿。”

    我走到何其幸身边,正看他在拍照,然后打开微信发给了别人,聊天框里都他在说话,对面儿很少回复。

    “稍等我给郑姐报备一下,马上就好。”

    “舅妈好像不怎么着急啊。”

    何其幸听到我这个想法笑了笑,摇头说到:“怎么会,她很关心思佳,她一个女人边做生意把孩子拉扯大,怎么可能不爱孩子呢?”

    “杨思佳不喜欢你,你不介意吗?”

    结果何其幸摇摇头:“这很正常,她和郑姐相依为命这么多年,对外来者有排斥再正常不过,但她是个好孩子,再讨厌我也不会真的做什么,相比较一些外人,她已经很给我留面子了。”

    我第一次认真地看待他,刚开始他在我眼里就是一个聪明人,但现在看来还是一个有心的聪明人。

    后面的郑义和陈志跟了上来,陈志看他坦然的样子反而面露不忍,安慰他说:“兄弟,大家都不容易,会好起来的。”

    哪知道何其幸却疑惑地说:“我现在就很好啊,你不要把我想太惨,我爸妈从小对我也很好,但是我家孩子多,一块饼干掰成好几块,我这个人又馋又懒也没什么天赋,但是我会照顾人啊,我真心对她们好,郑姐就对我好,我现在过得可太幸福了。”

    说到这儿他的脸一下就垮下来了,“但是前提是思佳不能出事儿,她要是有个好歹郑姐就疯了。”

    我们几个在这附近转了几大圈都没有看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周围一马平川,别说是人和东西了,就是站一只土拨鼠都能一目了然。

    今天的风有点大,古城遗址只有我们几个和入口处租马的工作人员一家,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就在附近玩儿泥巴。

    转到最后陈志腰酸腿疼,跟在我后头叫唤:“要不我还是走路吧,这也太难受了。”

    他翻身下了马一瘸一拐地往外走去,当他路过那两个蹲在地上的小孩儿时,小女孩用稚嫩的声音大声说道:“哥哥,你骑马不对,这样不对。”

    陈志一时间还没明白,郑义跟上来解释道:“小姑娘是说你骑马的姿势不对。”

    小女孩笑着点点头,然后拍拍手走了过来直接拿走缰绳,一米高的小孩就那么自已爬上了马,上半身挺得直直的,特别有范儿,不像陈志好像一个被摇散了黄的鸡蛋。

    这简直就是牧民们的天赋,这么小的孩子比我们这些大人骑得都像样,三十来岁的陈志就跟在马旁边小跑,听着小姑娘给他讲:“马走人也走,叔叔你要跟着它呢,只坐着不行。”

    女孩小小的眉头皱着,陈志看起来听得认真,就是不知道听懂没,最后他从兜里掏出一个棒棒糖递给小姑娘,说是当做学费。

    他现在随身带着零食已经成了习惯,哪知道那小姑娘也从兜里掏出一颗糖:“零钱找给你。”

    陈志乐呵呵地和她交换了糖,认真感谢了她的教诲,随后牵着马与我们向外走,他把糖递给我:“乌眼儿哥,你吃噻。”

    我接过来的时候还傻乐呵呢,结果拿起来一看,是一块橙黄色的橘子瓣硬糖,上面写着四个字儿:东北风味。

    这不我家前台老放着的糖吗?我妈当时还往杨思佳的特产里抓了一把,怎么看这也不是昭苏本地特产。

    我下马走到那小女孩面前,尽量用平稳地语气问她:“小丫头,叔叔能不能问一下,这个糖是谁给你的呀?”

    “姐姐给的,她来这里玩,然后晕倒了,然后一个哥哥嘛把她背走了。”

    我一听就觉得有戏:“什么时候的事情啊?姐姐是一个人来的吗?”

    那女孩想了想:“昨天中午嘛,姐姐一个人来的,哥哥后面来的。”

    这时何其幸也蹲下来轻声问道:“他们长什么样子你记得吗?”

    女孩的脸皱成一团:“什么样子?两个眼睛嘛,一个鼻子。”

    ……

    这女孩估计不超过六岁,我们确实问得有点儿多了,我又去跟她的父母打听了一些,结果他们还不如小孩儿呢,压根没看着。

    我们只能继续往下走,虽然消息不够多,但大家都觉得那就是杨思佳,时间也对得上,只是不知道那个男人是不是视频里出现一个影子的人。

    第14章

    土墩墓

    我们继续沿着河滩向南走着,偶尔能看到一些矮矮的石头堆,那些就是乌孙古墓了,大家把这些称为土墩墓,我们现在能看到都是一些散落的小墓葬,不是很起眼。

    这种土墩墓在伊犁河谷非常常见,大型的土墩墓也被专人挖掘过,还出土了青铜器、陶器和织物,包括现在游客很喜欢的那拉提草原也有分布,甚至连博州都有,夏塔只是其中一个代表地点。

    我们一路走到夏塔沟,在那里有一大片土墩墓群,这些墓葬都覆盖着大小各异的石块,石块被摆放成规整的圆形,大的能堆到几米高,小的大概到人的腿部。

    这里的大型土墩墓有的已经被挖开过,相对于汉族的墓葬,夏塔乌孙的墓葬相对来说就简单多了,一个棺椁放在地面浅坑里,在棺椁上覆盖上木顶,然后用土和石头覆盖就好了,有陪葬的只是少数,空墓才是常事儿。

    听说这些石头代表着墓主人生前在战争中杀死敌人的数量,石头越多,就代表埋葬的人越勇猛,不少人会在大土墩墓上插木桩,系彩带,不论是以前还是现在,这些墓主都是当地不可或缺的存在。

    这些土墩墓也不是胡乱排布的,有的是三到四个按河流走向排成一排,大家下了马开始在这些墓葬中穿梭,寻找着与杨思佳视频中类似的背景位置。

    “这些都太高太大了,不像啊。”

    郑义围着这些土堆一个个比较,看哪个都不像,嘴里嘟囔着:“这些土墩有什么好看的啊,她干嘛就非往这儿跑。”

    相比于郑义的不解,陈志则像个老学究一样趴在那些石头上扶着眼镜细看。

    “小兄弟,你不晓得,这个乌孙古国好有意思。月氏国晓得噻,那硬是把匈奴都打服了的,匈奴首领的儿娃子都要送到月氏国去当人质。汉武帝那个时候的西域嘛,月氏国跟匈奴那都是出了名的,但是乌孙就不得行哦,名不见经传的。”

    郑义回头看向陈志:“小陈哥你还知道这些?”

    陈志捋了捋自已不存在的胡子:“小娃儿的时候大家莫得啥子耍的,都喜欢这些,到处去找书来看。”

    他在墓地上大手一挥:“想当年,乌孙人口少,力量又弱,但是它就在月氏国的边边上,那个月氏国正想到起咋个扩张嘞,顺到起就把乌孙给灭球了。西域版的王子复仇记听说过没得嘛?乌孙被灭的时候,他们的小王子猎骄靡遭亲信护送起跑了,直接跑到匈奴那儿去了。当时的匈奴也是凶得很哦,竟然就把猎骄靡收养了。”

    “有匈奴帮忙,这个小王子长大过后,花了十多年时间杀回去,直接就把大月氏撵到阿富汗那塌塌去了。但是嘛,这个匈奴也不是啥子纯好心,乌孙部落那个位置好得很,匈奴就想把它夺过去,两个部落就有点儿扯拐了。张骞出使西域晓得噻,匈奴扩张得太凶了,汉武帝就派张骞到西域来联合其他部落压制匈奴。第一次来的时候是想找月氏国,结果别个月氏国没得那个想法,还遭匈奴把张骞扣到起了。”

    说到这里他一拍石头:“但是第二回噻,找的就是已经稳起了的乌孙国,乌孙还真的就答应了,这不就对头了噻。乌孙占的这个地方那可太重要了,丝绸之路哦,还是要塞,后来那硬是汉朝西域三十六国当中的第一大国。我们现在居然就站在他们的墓地上头,这可是站在了汉朝的一部分历史上头哦,好振奋人心嘛!”

    我拍了拍陈志:“冷静一点,别人以为你疯了。”

    随后我回头对郑义补充道:“历史我不太清楚,但是这个乌孙王子猎骄靡在传说里是个神奇人物,传说亲信带着他逃亡的时候他还是个婴儿,那个人把他藏到草丛里以后出去找吃的,结果回来的时候发现有狼在给他喂奶,还有乌鸦给他叼来肉块,匈奴单于会收养他也是听说了这些,觉得这个人有神助,这些民族普遍信奉萨满教,对大自然极其崇敬,在他们眼里猎骄靡非常不平凡。”

    草原上的英雄人物大多都有点儿跟动物沾边儿的传说,在他们看来这可能是草原英雄的一种先天特质。

    郑义听得云里雾里:“所以关杨思佳什么事?”

    “……”勺娃娃。

    就在我们讨论乌孙古国的时候,何其幸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跑到一边去,他举着手机四处照着,不知道拍到什么了,转头看到我正在看他就开始向我挥手。

    “走,过去看看。”看他表情急切,我们三个赶紧牵着马走了过去。

    何其幸的旁边有一个小石头堆,他背对着石头堆举着手机对我们说道:“应该就是这里了,几乎一模一样。”

    我掏出手机细细一对比,角度和位置都差不多,对比之下这石头堆还真是没什么太大区别,也就一两块石头位置不太一样,可能是被来往的游客碰到了。

    “对,应该就是这里。”我向四周看了看,这个时候已经是傍晚了,这里又不是热门景点,连个鬼都没有,别说游客了,想找个人问问都找不到。

    我们在四周又转了几圈,连个脚印儿都没看到。

    “天要黑了,我们先回去看看,万一这丫头没事儿,晚上跑回去了呢。”

    几圈下来大家都是一无所获,对此也没什么异议,纷纷翻身上马准备离开夏塔草原,可临走时何其幸却突然改变了主意,再次跑回了那个石头堆。

    “怎么了?”我稍稍拽住缰绳调转马头。

    他若有所思地嘟囔一句:“我想着如果真是按你说的那样,应该没人闲的没事儿搬弄人家的墓。”

    除非那个人真的闲得不行或者有点毛病,说完他就弯腰去搬那两块石头。

    郑义看见他的动作疑惑地问陈志:“难道小何叔是觉得思佳在石头下面?”

    陈志静静着看着他说了句:“你认得到光头不嘛?”

    郑义不明就里的摇摇头:“不认识啊,怎么啦?”

    “没得啥子事,就是觉得有点像。”

    郑义听他这么说觉得很莫名其妙,伸手摸了摸自已的头发。

    土墩墓的石头不大也不小,有点儿像酸菜缸里压菜石头,有分量但能搬动,何其幸把那两块石头都搬开看了看。

    “有东西!”他突然说了这么一句。

    我定睛一看,果然有一张黄白色的字条,我下马凑过去一看,这是一张笔记本上的横格纸,用蓝色油笔写了三个数字:873。

    第15章

    纸条

    当晚我们回到了郑义的住处后凑在一起研究这个纸条。

    我看了看上面的数字:“老何、郑义,这是杨思佳的字迹吗?能看出来吗?”

    何其幸看了又看,最后摇了摇头:“字迹这方面我还真没下过功夫。”

    说完他就递给了郑义,郑义只看了几秒就笃定地说道:“不是,这个8是右开口,思佳写得8是左开口,这个不是她写的,我俩以前经常互相抄作业,错不了。”

    我们仔细一看还真是,字条上的8在右边飞出一个尖来。

    如果不是杨思佳留下的,那应该就是那个男人留下的,在场的人都一言不发,这莫名其妙的字条实在是让所有人摸不着头脑。

    “郑义,你来昭苏多久了?”

    郑义百褶手指头算了算:“正式住在这里的话,也就三个月吧。”

    “那你应该不会知道太多,也不知道这里最近有没有丢失什么女孩或者妇女的事情发生。”

    我还是觉得她不像自已跑掉了,这事儿就算是放在杨思佳身上也不合理。

    郑义想了又想:“还真没听说过,而且这里地广人稀,但凡周围来个鬼鬼祟祟的陌生人大家都能看出来,可能性实在不高。”

    我又想起来白天看到的那辆异常的面包车:“白天我们在去夏塔的路上路过了一辆面包车,你们有印象吗?”

    陈志和郑义都摇摇头,可何其幸却若有所思:“我倒是有点印象,因为那辆车的窗户颜色实在太深了,破成那样看着就像拉货的,这种非家用的小车一般恨不得不贴膜,他那个倒是贴得很齐全,但我也只是多看了一眼,别的没有留意。”

    看来不止我一个人觉得那辆车不对劲,眼下我们没有一点儿方向,还不如从这里入手:“那我们明天就去路上转转,看看能不能找到这辆车,总不能闲着。”

    大家对此表示一致同意,当晚我和陈志也没有回酒店,因为郑义的房间里被陈小花被搞得一团糟,等我们收拾完已经很晚了,于是这一晚郑义的炕上挤了四个人。

    郑义往炕上铺了几床被褥,这些被褥有些旧了但是都很干净,可郑义还是有点儿不好意思,我和陈志倒是没关系,但何其幸不一定,他小声向何其幸问道:“小何叔,你得凑活一下了,我这儿的被子……”

    哪知道何其幸直接就开始脱衣服,像条泥鳅一样一溜烟就钻进了被窝里:“这有什么的,小时候我家连住的地方都不够用,兄弟姐妹轮流睡地上,你帮我们收拾得很舒服了,完全没问题。”

    他摘了眼镜,头发也拨弄得乱糟糟,看起来年龄更小了,我开玩笑地说了句:“你这样看像大学刚毕业。”

    他转过来侧身面向我们躺着,姿态很放松:“我要是能考上研究生的话也差不多刚毕业,可惜我连大学都考不上,没那个脑子,但是郑姐说让我考一考成人高考,她说管他有没有用先考一个,万一以后用得上,这个事儿处理完以后我就准备准备,不能给郑姐丢人。”

    我们几个钻进被窝里聊着天,我又问道:“那你现在在干嘛啊,怎么舅妈在阿克苏,你留在乌鲁木齐?”

    “我啊,我平时就跟着郑姐跑客户,她不爱喝酒,我帮她喝酒,平时帮她跑跑经销商,事儿不多,剩下的时候就把家里打理一下,这次是她好朋友早产生孩子,她就自已飞到南疆去了。”

    何其幸有什么说什么,丝毫不避讳,原本我们之间因为这层辈分而存在的隔阂越来越小,陈志趴在褥子上,把胳膊垫在脑袋下头看着何其幸:“我好好奇你两个是咋个认识嘞哦?”

    我用胳膊肘轻轻碰了他一下,这家伙越来越敢问了,但其实我也很好奇,有年龄差的富婆可不是那么好傍的。

    结果何其幸看到我的反应咧嘴笑了笑:“毛遂自荐呗,我之前在酒店当服务员,郑姐总在那儿应酬,经常喝的醉醺醺的,后来我听说她是一个人,就找机会跟她说我天生酒量好,身体好,家务特别拿手,长得也不会给她丢人,想当她的小白脸,我还给了她一份简历,我是真心想当。”

    房间里鸦雀无声,很难想象一个人在谈论这件事的时候眼睛里能迸发出那么强的信念感。

    最后还是郑义小声说了句:“有志者,事竟成。”

    陈志百思不得其解:“你说你有勒个劲头,干啥子事情成不了嘛?”

    可何其幸却不赞同这个说法,撇撇嘴说道:“不不不,我想要找份好的工作至少需要优秀的学历、聪明的脑子还有绝佳的运气,这对我来说比登天还难。”

    我们几个聊着聊着困了,陈小花就躺在陈志头顶的炕沿下边,比我们睡得还早,房间里虽然温度低,但是四个大男人挤在一起缓和了不少,没一会儿我的意识就陷入了黑暗。

    不知过了多久,黑暗中出现一扇门,那门里还透着光亮,我顺着光线走进去,发现这是一间平房,进门右手边就是一个水泥灶坑,再往前还有一个红色塑料大水桶,旁边放着木头碗架,左手有一个房间,右手也有一个,我从没见过这个地方,却有种莫名的熟悉感。

    我往前走了两步,脚下碰到一个小木凳,那小木凳光滑油亮,看着有年头了,比常见小凳子小很多,看着像是给小孩儿用的,我蹲在地方摸了一下,凉凉湿湿的,我抬手一看,五指沾满了鲜血。

    突然我身后的门口扑来一个人,她重重地摔在了地上,我猛地回头一看,是那个邻居姥姥。

    她额头的鲜血顺着脸上的褶皱流了下来,渗进了那双苍老的眼睛。

    那姥姥趴在地上冲我伸出手,嘴里大喊着:“大宝,快跑,赶紧跑!”

    我不知道为什么忍不住伸手去拉她,可一伸手才发现自已原本的大手不知什么时候变得小小的,这分明就是双幼童的手,她推开我的手,咬着牙向前爬,那条病腿就拖在地上,我想张嘴大喊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接着她嘴里发出的喊叫竟然变成了“咔哒咔哒”的声音。

    我猛然惊醒,一瞬间甚至没反应过来这是哪里,等我反应过来这是郑义的房间时就听见有人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水泥地面发出“咔哒咔哒”的声音,我抬头看去,就看见陈小花在门口和窗户前来回踱步,耳朵一动一动的,看起来很警觉。

    我的脑袋瞬间清明起来,它这个状态明显不对劲,我没有开口叫它,而是用手指叩了叩炕沿,陈小花听见声音转头看向我,随后又看向门口跺了跺脚。

    一个念头出现我的脑海中,外面有人,还不是熟人。

    第16章

    人贩子

    我先是捂着陈志的嘴把他晃醒,在他醒来的一瞬间比了个别出声的手势,然后在手机上打了几个字:别说话,外面有人。

    随后我们两个又把郑义和何其幸挨个叫醒,我们四个坐在炕上面面相觑,随后轻手轻脚地开始往身上套着衣服。

    这得亏是个土炕,几个大男人在上面踩来踩去也没声音,不好的是这房间里又没什么武器,还好背包都在,几个人拿出白天买的工兵铲,小心拼装好了把手握在手里。

    陈志安抚着陈小花,让它待在角落乖乖的不要出声,我们几个堆在门口听着门口的动静。

    只听一声极轻的开门声响起,听方向应该是有人打开了外门,这人手艺不错,动作非常轻,要不是陈小花我们这次可能真得栽了。

    我们分散在房门两边,工兵铲高高举起,一个个蓄势待发,只等着有人进来就给他来一下子,可是等了半天我们连脚步声都没听到,别说看到人了。

    就在我们以为那人没进来的时候,我们再次听见一声细微的开门声,他们这是去了富姨的房间,自打那天帮陈志跳了神,富姨就再次出门了,此时她的房间空无一人。

    我正想着要不要冲出去把人堵在富姨房间,以防他损坏什么东西的时候,外面突然传来一声大喊:“妈呀!有人!”

    这是一个粗犷的男声,接着又传出另一个男人的怒骂声:“你个废物,那是件衣服,他妈的,跑吧!”

    没等他说完我们赶紧打开门冲了出去,那两个人反应也算快,眼看我们几个大男人冲向客厅,他们想走门就属于自投罗网,于是直接打开富姨房间的窗户跳了出去。

    我们几个一个急刹转从门口冲了出去,我边跑边冲陈志喊道:“让小花跟上!”

    眼下这种情况家里可不敢留人,谁知道他们会不会有人杀个回马枪,我脚下生风一般紧追两人,心里想着无论如何都不能让这两人跑了,我们现在不知道他们是谋财还是害命,今天要是让他们没事儿人一样跑了,以后我们走了,留下郑义和富姨两个人可就危险了。

    这两人跑得很快,一股脑的朝马路上冲了过去,好在几匹马就停在院子里,我直接翻身上马追了上去。

    可等我刚刚拉近些距离,就发现这两个人早有准备,路边不远处停了一辆面包车,赫然就是白天我看到的那辆,那车一直打着火开着门,那两个男人刚一钻进去连车门都没来得及关,一脚油门就窜了出去,车屁股后面留下一片尘土。

    我们几个迎着尘土埋头苦追,但车里的两个人铁了心要甩开我们,发动机轰鸣一声高过一声,我们几个骑着马跟在后头难免落后,人不是专业的人,马也不是专业的马,苦苦追了好一会儿,可距离却越落越远。

    但在这期间我却发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东西,这辆车的车牌号中段就是873,这突如其来的发现一下就成了寻找杨思佳的唯一线索,这下就更不能让他们跑了。

    这条路我们白天走过,我记得前面就有一个急弯,于是我打了个手势调转马头往野地里跑去,准备抄个近路围堵上去。

    这些小马在草地上还是十分给力的,我们一口气斜插过去果然看见了拐弯过来的面包车。

    我喊停小马,四处寻找着什么称手的东西,总不能堵在车头前送死。

    这时陈志从兜里掏出他的奶疙瘩急吼吼地说道:“乌眼儿哥,用这个。”

    我接过奶疙瘩,这东西又硬又韧,还真叫个趁手。

    车子直直地冲了过来,刺眼的车灯在黑暗中晃得人睁不开眼睛,我眯着眼睛大概瞄了一下,抡圆了右胳膊,一咬牙用力将手里的奶疙瘩扔了出去,“砰”的一声,面包车的前挡风玻璃碎成了蜘蛛网,车子瞬间偏离了马路冲了出去,直接垫在了一块石头上翻了车。

    我们几个一刻都不敢耽误,驾马追了上去,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冲到驾驶座上拽出司机,他脑袋撞在了方向盘上,额头磕破了一个口子,晕晕乎乎的也没反抗,等他一睁眼,我一眼就认了出来这个人,可不就是白天那个斜眼司机嘛。

    他一个大男人躲在车里并不好处理,好在我现在的力气非常人所能及,两手提着他的领子就把他拖了出来,而坐在副驾的是一个矮小的中年男人,此时已经彻底昏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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